首  页  总揽  写作  betway手机官网  政策法规  技术论文  矿山安全  事故案例  必威betway版本  在线投稿  | 西北站  华中站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山西太化套资民企纠纷愈演愈烈 国企主管部门袖手旁观不作为

煤炭资讯网 2010-9-22 10:18:45    厂商在线
新闻背景:本报7月23日刊文《山西太原化工屡次违约 两民企7500万注资跌入陷阱》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许多读者表示,山西太化股份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违约已有错在先,面对事实,事后又不赔偿对方损失和采取补救措施则是错上加错。让人不解的是,在这之前,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采访的山西太化集团于8月2日突然派人到本报“找说法”,声言此文报道失实,要求给予更正报道(太化提供了一份所谓的“更正说明”),否则就要采取法律行动等等。这种公然威胁媒体、企图逃避舆论监督的行为令人震惊。

  (记者 李汝辉)记者调查:太恒达公司组建至今近四年一直没有投入生产运营,合作项目被搁浅,两投资公司的几千万元被套,给两投资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各种矛盾日益剧增,纠纷也正逐步升温,一场诉讼也在所难免,大型国有企业太原化工集团看“架势”依然要“奉陪”两民营投资企业展开“疲劳”之战。作为国有太化集团的上级主管单位——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却没有正式出面解决这起因投资合作引发的纠纷和矛盾,更没有拿出实际行动为两民营投资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那么,到底是何原因导致了几千万元的投资项目搁浅?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是何原因在合作项目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拒不归还两投资公司几千万元的投资和赔偿损失?矛盾重重的背后到底如何解决这起纠纷?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性质的事件或者说是案件?
  带着诸多疑问,本报记者于8月24日再赴山西太原对此事件进行了新闻调查。记者在24日上午联系了太化集团宣传部长郭必洲,向他表明了采访意图,郭以本报记者立场偏向两民企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并要更换报道记者。记者表示自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受报社指派,与各方皆没有利益纠葛。随后,记者接到郭部长的电话,表示可以接受采访,但只能等到26日上午,并且太化集团全权委托董秘、太化股份副总贾晓亮接受采访。狄重阳董事长还是不愿露面。
 记者于26日上午9点40赶到太化,被告知贾晓亮已出去办事,只能下午接受采访。于是在26日下午14时,记者提前半小时到达太化集团总部,贾晓亮随后在该集团总部大楼会议室里接受记者采访。记者根据采访录音整理如下:
  中国商报:两投资公司与太化股份合作发展,前后投入7500万元后,项目为何搁浅?我报报道后,你们提出了更正报道的要求,请问提出更正报道的理由是什么?现在是谁在负责太恒达公司?
  贾晓亮:首先我们不是对报社有意见,而是对文章中的内容有意见。由于此事件涉及到了狄总,所以由集团总经理武晋生负责。为避免一些影响,狄重阳董事长不再对太恒达的事件发表任何意见,全权由武晋生代表集团处理。我可以代表太化表态:我们对于与两民企发生的合作矛盾都能理解,对于谁都说了些什么,包括媒体都说了些什么我认为不重要,重要的是下一步如何想办法解决目前的问题。关于7500万元的所谓注资,实际是5500万元,太化股份是以价值4500万元实物资产总计一亿元人民币注册的。剩下的2000万元,是在合成氨分公司的业务往来中产生的,这笔钱并没有直接给了太化股份,据说,合成氨分公司目前只欠恒兴投资公司150万元,而且是由于恒兴公司提供不了发票造成的。据有关媒体报道,河南省的甲醇生产企业都停止了生产,我们集团化工股份公司与两民企合作之初,由于在项目设计、市场预测不科学不准确的情况下,靠推算造成了现实中甲醇生产与市场销售实际倒挂的现象。
  中国商报:两投资公司是在什么背景下与太化股份进行项目投资和合作的?
  贾晓亮:是由于原来三方公司负责人关系都比较好,加上太化股份合成氨分公司甲醇生产线需要改造,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和在当时甲醇市场销售情况较好,对未来甲醇市场前景预测看好的背景下进行合作的。
  中国商报:由于你公司提到的甲醇生产、销售、市场变化等,都是很专业的领域,我们新闻记者无法判断你所说的是否符合真实情况,那么,你们能否把两家投资公司的负责人也请来一同说说情况,以便于我们更加真实地鉴别真相?
  贾晓亮:不可以!没必要,公说公有理,只能吵架,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你们如果断定不了,可以采访相关人士来进行分析、判断。
  中国商报:太化股份是否与两民企签订了正式合同?
  贾晓亮:签了!
  中国商报:合同签订后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都有哪些?下一步如何解决目前的合作矛盾?怎样确保两投资公司收回巨额投资,使两家民营投资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尽量避免更大损失?
  贾晓亮:太恒达公司的合作项目由于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使合同后续了一次,后来因为甲醇市场变化,使合同未履行下去。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努力与对方协商,共同探讨可行方案。我们单方还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包括退出合作和退回投资。关于如何解决实际问题,只有在一个三方都认可、具有权威的机构以第三方形式介入调解的情况下,三方坐在一起协商,寻求一个更加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
  中国商报:你所说的第三方具有权威的机构指的是哪个机构?
  贾晓亮:山西省国资委,我们已经多次将情况向省国资委进行了汇报,好像最近听说两投资公司也同意找省国资委出面调解。
  中国商报:从我介入调查此事的感受来说,我认为你们本着解决问题的方向是正确的,拖不是办法,您说呢?
  贾晓亮:这是必须的。在今天以前或者说是媒体报道以前,我们内部有一些人一讲太恒达就发憷,对于两股东的态度、对问题的理解、难以沟通等方面,绝对不是不解决问题的理由。在此过程中也寻求了不少解决问题的方案,尽管没有达成一致,但我想这次国资委介入,对任何一方诉求其真实的心愿、表达其真实的想法会有很大帮助。在这种氛围下解决问题会更容易一些,总不至于带着成见来看问题或是带着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如果那样的话难度会增加。这次我们公司内部有了这种安排,我认为重视程度是空前的。

 

  随后,记者又于8月27日上午再次采访了两投资方代表、太恒达常务副总经理贾一昉。
  中国商报:太化股份代表说,7500万元的注资不实,请您解释一下注资情况。
  贾一昉:7500万元注资是不争的事实。因5500万元注册资金内的2105万元被侵占挪用,为了不影响项目建设,太恒达向各股东打报告要求解决资金问题,太化股份不管,我们不能坐视,打入太恒达1200万元,合成氨资金链断裂,主要领导商定又以进原料的方式支援了800万元,这就是7500万元的构成。
  中国商报:太化股份说,据有关媒体报道,河南省的甲醇生产企业都停止了生产,我们集团化工股份公司与两民企合作之初,由于在项目设计、市场预测不科学不准确的情况下,靠推算造成了现实中甲醇生产与市场销售实际倒挂的现象。你们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贾一昉:这就表明太化在合作之初的意图是套资圈钱,根本就没有打算让太恒达开机生产,所以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偷偷办在合成氨名下,“合作之初不科学、不准确”,基本建成后才科学模拟运算。需要用矛的时候用矛,需要用盾的时候用盾,理由都在太化股份一边,两民企站在哪个角度都得挨打。按太化的说法7500万元是不实的,2.52亿元也是不实的,亏损8000多万元就是科学的。
  中国商报:太化股份说,太恒达公司的合作项目由于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使合同后续了一次,后来因为甲醇市场变化,使合同未履行下去。
  贾一昉:说事情、讲问题要有时效性,撇开时间概念说问题就是狡辩,2008年5月底以前有什么变化,太化股份应表述清楚,不应含糊其辞。变化就是虚假的评估报告,后续的补充合同明确表示太化股份已经违约,结果补充合同签订后太化股份还是没有履行,太恒达具备试车条件时,甲醇市场价格仍属于高位且一直是上升趋势,太化为了掩盖真相,前后颠倒、混淆时间概念。
  中国商报:太化方面表示不纠缠于过去的纠纷,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向前看,您如何评价?
  贾一昉:以前太化也是这么说的,但是问题根本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积越多,越来越严重,解决太恒达问题有多种方案,但要看是否有诚意。其一,一体化运行方案,三方股东坐在一起,依据合同和补充合同,划分责、权、利等义务,齐心协力将停滞的生产线开起来,逐步协商解决太恒达以前堆积的问题。其二,资产置换方案,由于太恒达甲醇项目与合成氨分公司的设备资产互联、工艺互通、原料互供等因素,协调管理必须相互配合、统一调度。用太化的其他资产与太恒达的资产置换,甲醇系统与合成氨系统融为一体,交给太化管理,太恒达另干其他项目。其三,回购方案,太化用比较公平的价位,回购两股东的股份,另两股东退出。其四,清算方案,依据合同赔偿损失,算清以前的账目和退回投资款项。
  如果太化能够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方案,我想,另两投资股东都能接受,要是本着应付媒体、敷衍上级,拖延、推诿、打疲劳战,只是纸上谈兵,对解决问题无济于事。
  中国商报:太化提出由省国资委出面调解,你两方态度如何?
  贾一昉:我们一直在寻求向国资委当面汇报,希望国资委能够介入调查,三方股东站在同一个平台上,澄清事实真相,公平公正地解决太恒达问题,太化股份向国资委汇报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但从太化的“更正说明”看问题,我们感觉他们欺骗了上级领导。
  中国商报: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你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贾一昉:我们提出的方案是双赢的,他们不接受。他们自己提出的多种方案,我们同意后细化反馈给太化,但被所谓的“坚定的国有资产的捍卫者”反悔否决了。我刚才说的四个方案中的任何一个方案,只要公平我们就认可,就能接受,希望太化提出的方案,我们同意后,他们不要反悔。但我们的原则是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照合资合同和补充合同办事。
  中国商报:以你们过去的经验,您如何看待“新一轮”解决问题的前景?
  贾一昉:不容乐观,因为太化以前一直是这么说的,但怎么做你不是也看到了吗?太化股份是控股股东,我们希望他们承认现实,勇于承担责任,因为“更正说明”中关于7500万元注资不实的说辞,就表明太化没有这方面的意愿。注入多少钱、什么情况下注入的,太化以及明白人再清楚不过了,但太化还是狡辩将其中的2000万元说成是往来款,不管是什么款,股东出资太化收钱,一句话,那就是股东注入的资金,和太化合作前并没有业务往来。希望太化拿出时间表来,拿出对等的方案,我们不需要口头上的空谈故意拖延时间、敷衍社会、欺骗上级、出尔反尔。

 

记者述评
  此新闻事件经调查,记者终于弄明白:其实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合同违约案件。太化集团所属的太化股份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单方违约未履行合同义务,给两民营投资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已是难逃其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尽管太化集团包括其旗下的太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头上戴着一顶“国有企业”的大帽子,也必然在国法面前付出违法(合同法)的代价和支出违约的成本。而山西省国资委身为地方高级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发生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大型企业合同违约,却没有尽职尽责,既没有责令太化退还投资,也没有实施可行方案推动合作项目正常运行,而是居高堂袖手旁观,任其事态发展。
  违反合同就要赔偿对方损失或寻求替代解决方案,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太化仍然没有在“解决问题”的道路上采取实质性行动。据了解,太化已不是第一次采取拖延、“打太极”的方法来“应付”媒体的采访和舆论监督。这只能激化矛盾,增加引发此问题背后的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好在太化已经认识到了问题的紧迫性,在解决问题的大方向上表明了态度。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现实中落实好这种态度,不推诿、不扯皮,在山西省国资委的调解下,三方坐下来真心实意解决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案,给投资股东们和太恒达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接下来,太化将如何解决问题?以何种态度、何种速度解决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来源:中国商报·县域经济导报       编 辑:一鸣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m.freebtg.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必威网页登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