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敲诈政府,偷偷放回家声张的不要 | |||
煤炭资讯网 | 2010-7-8 7:04:24一事一议 | ||
发生在山西吕梁市临县的“村民敲诈政府案”有了戏剧性进展:在此事被媒体广泛报道后,6月18日晚,被监禁了9个多月的当事人马继文被当地法院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偷偷”送回了家,相关部门没有向马继文解释他突然获释的原因。(7月6日《东方早报》) 按照当初的法院判决,马继文因“敲诈政府”被判刑三年。这个“敲诈政府罪”已经够莫名其妙的了,如今,马继文又被提前释放,由法院和政府工作人员“偷偷”送回家,这事就更显得蹊跷了。 当初以莫名其妙的“敲诈政府罪”对马继文判刑,体现了权力的张狂;如今偷偷摸摸地将马继文放回家,则体现了权力不按规矩出牌的痼疾——即便是认错,权力也要按照自己的法子来,根本不屑于走正当程序。莫名判刑与偷偷放回家,对权力来说本质都一样——它无视法律和民众的权利,只按权力者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出牌。 “偷偷放回家”,是不是意味着当初对马继文的判决是个错误呢?不知道。如果权力者有一丝对程序和民众权利的敬畏,他们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纠错。既然当初对马继文的判决是有模有样走了法律程序的,如今要还马继文一个公道,通过正当程序纠错,让马继文能够理直气壮地获释,这应该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可惜,权力者根本不屑于如此,莫名判刑之后是偷偷送回家,其中暗藏的权力语言无非是:是抓你还是放你,都是我说了算。这样的纠错,其实与当初的莫名判刑同样可怕——谁也无法保证,如果被放回家的马继文稍有不满,他不会被再次偷偷地抓回去。 当初的“敲诈政府罪”是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当地法院和政府相关人员在此案中存在怎样的渎职情形?马继文所受伤害该获得怎样的赔偿?这些问题,都不是一次偷偷摸摸的纠错就可以解决的。马继文和我们,都在等待一个见得了光的答案。 (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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