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诿的不是记者是监督 | |||
煤炭资讯网 | 2010-7-11 18:26:27一事一议 | ||
新华社记者前往青海省调查东垣乳制品厂三聚氰胺事件情况,省质监局、卫生厅、公安厅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要么以“没有向记者提供信息的权利”直接拒绝、要么以“人不在,开会去了”搪塞、要么以“我们只做不说,有关情况请与青海省政府信息处联系”回避,推诿采访。(《新京报》7月9日) 记者采访类似丑闻性的事件,遭某些地方或部门推诿、拒绝、甚至是人身攻击的消息屡见不鲜。看到这个消息,笔者想,记者采访的如果不是此类丑闻性事件,而是当地这些部门或官员的某些先进经验和事迹,他们会不会谦虚地婉拒?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中国人是很要面子的,谁都希望往自己脸上贴金而不是抹黑。这一点连老外都有兴趣研究,早在一个世纪前美国传教士阿瑟·享德森·史密斯(Arthur Henderson Smith,中文名明恩溥)在《中国人的气质》一书中,开篇就是《面子》一文。不仅仅是人要面子,各种组织机构也要面子,现在一些地方出了丑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方设法捂盖子,千方百计地进行掩饰。就拿此事来说,三鹿奶粉已经让全国人民震惊和世界关注,该毙了的毙了,该判了的判了,可现在还续集不断,还不要了老命,所以被推诿也就很正常了! 让我们的一些政府或部门感到丢面子丑闻事件类型不外有二:一类是政府部门没有直接责任的事件,如一些影响超出地域范围的公共事件,尽管相关机构没有什么直接责任,但事件毕竟发生在自己的辖区,或多或少还是有责任,毕竟是你治理无方啊,让全国人民议论纷纷,不仅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了面子,就是在上级领导跟前也没有面子!一类是政府部门负有直接责任的事件,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除了造假者胆大包天,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失职和渎职,更是被公众倍加诟病,“在其位不谋其政”,倍受百姓指责,对上级领导也不好交待,不仅面子过不去,弄不好甚至是乌纱帽不保、身陷囫囵! 所以丑事还是不曝光为好。 曝光“丑事”是媒体进行社会监督的主渠道,被监督对象对媒体不进行相应的配合也是“于理于情”了,所以相关部门对记者的推诿其实是对公众监督的拒绝。前些时间人民论坛搞了个调查,70%的受调查者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恐惧的还不是“丑事”的曝光? 现阶段我国监督制度的设计还不合理,对权力的监管远远缺乏有效性,导致丑闻性事件层出不穷,作为外部监督重要主体的媒体越来越被公众寄予厚望,现在很多人遇到不平事“不找组织找媒体”,足以说明在公众心目中相对权力自我监督更信任媒体的外部监督。但媒体作为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其作用的发挥受限制很多,特别是在涉及有关政府部门时,如果没有其配合,信息的掌握程度会大打折扣,不配合还是小事,若遇到打压报复(发生过由官员直接下令越辖区拘传记者)就更需要媒体的良知和勇气。 要发挥好媒体的监督作用,必须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主要的加强法规建设,以保障媒体的信息知情权和工作权,规范权力机构接受监督的开口义务和程序。现在虽然有了一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实践证明单是一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决不了问题,更重要的是尽快加强这方面立法,让相关的部门和官员该开口时绝不能封口,要不你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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