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标准要由用人单位自己做主 | |||
煤炭资讯网 | 2010-6-28 6:16:11一事一议 | ||
6月初,温州市人事局发布公告, 市环卫处招聘的8名技术工人岗位(粪便处理工)的要求为“男性、生于1980年7月以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见6月24日《东方早报》)。
然而对于这个招工标准,温州市环卫局并不买账。温州市环卫局曾经以粪便处理工须每天背着直径20厘米、长5米多、重30-40斤的皮质抽粪管抽粪为由,要求温州市人事局降低招工标准,将招聘条件改为“大专学历以上或退伍军人”,但是这个要求并没有被温州市人事局所采纳。
温州市环卫局提出这样的要求,当然是从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出发的。大学专科以上的大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然而对于这个主要需要从事体力劳动的掏粪工岗位来说,再多的知识也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要求应聘者具备一定的身体体能素质,倒是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的明智选择。
然而真正的用人单位温州市环卫局,却没有自己制定招工用人标准的权利。而拥有制定招工用人标准的温州市人事局,却又不从用工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认真考量温州市环卫局的具体用人工作需要,制定出符合用工单位需要的招工标准。从温州市环卫局工作人员的焦虑心态,我们也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这一招工标准的无奈。
一个时期以来,只要是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工,学历就成为应聘者的硬杠杠。人事部门不从用工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来考虑,而是一味地提高应聘者的学历准入门槛,乱点鸳鸯谱大搞“包办婚姻”。这样不仅不利于大学生才能的正常发挥,而且在社会上也产生一定的误导,让人错误的以为,政府部门招工只看重应聘者的学历,而无视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招工用人就要力求做到知人善任,让应聘者在将来的工作岗位,能够发挥自己应有的才能。让具有文化知识的大学生,去从事强体力劳动,发挥不了大学生自身的长处,反而是在让大学生发挥自己的弱项。何时政府部门招工可以由用人单位自己做主,才能彻底解决招工唯学历论英雄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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