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爆炸死亡47人领导被免 探析矿难频发六大根源 | |||
煤炭资讯网 | 2010-6-22 20:43:49一事一议 | ||
平顶山煤矿爆炸事故最新消息,目前已经确认爆炸当时共有75人下井,经过及时救援有28人生还,共有47人遇难。 失去亲人的人 据了解,该矿许可证已经到期,被政府实施断电。而矿主私自接通电源,继续组织生产,因此属于违法生产。目前事故责任人已经被控制,事故发生地行政领导被免职。 据媒体报道,该煤矿被指4月份就已经发生过事故,但是经过调查,没有足够证据。 事件回顾 21日凌晨,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立即响应,全力进行救援,并且组织卫生部门专家极力救治受伤人员。搜救工作很快结束,75人中28人获救,47人遇难。 河南煤矿爆炸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起重大矿难,矿难频发不得不令人深思,为何这种矿难的发生如此频繁,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矿难如此频发。总结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原因: 1. 轻贱矿工的生命 1) 矿主(矿方)不流道德的血 分析事后报道,矿难发生前大多矿主(矿方)在明知安全不达标或已经存在可见的危险征兆,还要强行开工作业。 2) 政府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每次中国矿难发生后,都能查处一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官员,可以说政府对矿难难辞其咎。 一个对外宣称“负责任的大国”,却难以找到一个公众期望的对国 民负责任的政府吗?每次矿难发生后,高层领导以“高度重视”和“重要指示(批示)”为己任,地方要员也屡屡以“怒斥”为能事。对矿工生命(煤矿安全)不重视,明明是思想认识问题,而山西数易省长,而主管思想的书记却风雨不动安如山。在王家岭矿难营救出工人人数达到80人(井下被困共计153人)时,王君省长面对央视记者“谈心情”的采访时说“我和全国人民的心情是一样的,既高兴又激动,感谢党中央的英明领导”。我不知道,近半数的仍困在井下生死未卜的工人家属是不是在“既高兴又激动”之列。 2.对遇难矿工赔偿过低 近年来,对遇难矿的(一次性)赔偿虽有所提高(最低20万元),但对于腰缠万贯的矿主(矿方)来说,只不过如九牛一毛。 3.对矿难事故责任者处罚奇轻,难以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对官方责任者,多是依行政级别大小由轻及重,要么免职了事,要么领刑数年,草草收场了事。法院对矿主(矿方)而言,只见民营煤老板被追究法律责任,难见处罚个倾家荡产的严惩;国有煤矿法人代表少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4.遇难矿工家属过于“情绪稳定” 多年来,没有矿难家属提起诉讼的报道。不知是法院不受理还是没有维权意识。一次性赔偿“一锤定音”似乎已经成了矿难善后的中国模式。 5.媒体和舆论监督软弱无力 虽然近年来,媒体和舆论对中国煤矿安全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可事实上,这种作用是软弱无力的。 地方官员和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矿主(矿方)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对矿难事故责任者处罚奇轻,难以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 这一次,对王家岭矿难,新华社唱响的主旋律竟然是坏事当好事——现场群众欢声雷动,“创造了中国救援史上的奇迹”! 6.全国各级人也“情绪稳定”,一直对矿难默不作声 作为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长期以来不见对矿难发声,一不对政府问责,二不履行其法律实施的监督职能,三不从法律条文上修改,加重对矿难责任者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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