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凌晨1时40分许,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自燃爆炸事故,46人遇难 | |||
煤炭资讯网 | 2010-6-21 10:53:49事故快报 | ||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自燃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 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 接到事故报告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作出重要批示:“要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作出重要批示:“要弄清情况和人数,千方百计抢救人员”。省委书记卢展工立即做出指示,要求千方百计组织救援,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省长郭庚茂、常务副省长李克和副省长史济春等省政府领导带领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亲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目前, 现场抢险救援已基本结束,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有序进行,该矿有关责任人员已被控制,矿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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