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斥巨资建空城,谁之过? | |||
煤炭资讯网 | 2010-5-16 9:50:40一事一议 |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是一个财力只有3000多万的贫困县,2000年计划斥资60亿元建新城,结果留下一堆“烂尾楼”。当地官员称系领导拍脑袋做决定,但迄今无人被问责。至今仍欠几千万工程款,县领导需躲建筑商上门讨欠款。媒体估计该县完全还清欠款需要50-80年。(5月1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一个旧城区道路坑坑洼洼,财力只有3000多万元的贫困县背后,矗立着一座位于荒山之上的“半拉子”新城。更幽默的是,这堆历时十年、花费近亿元所留下的“烂尾楼”,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建筑”。 如此吊诡的事情何以成为可能?据说是因为“上级领导的一句话”。不过,脱离实际的“思想大跃进”,无视老百姓实惠的“霸王硬上弓”,显然不是轻飘飘的“上级领导的一句话”所能承载的。当时负责项目的“拍脑袋”决策的官员们,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遗憾的是他们已经纷纷升迁或退休,责任追究极有可能变成一道“死题”。 这也就意味着,巨额外债只能由当地的政府和民众来承担,而且偿还需要一个极其漫长的时间。执政者非但没有造福一方,反而劳民伤财,留下一个令人倍感头疼却又亟待收拾的空城“残局”。这个无以复加的荒唐闹剧,既是执政理念和民众权利的悲剧,更是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制度的“败笔”,乃至耻辱。在这个意义上,贫困县建造“烂尾楼”,既是决策者之过,也是相关决策机制不完善、问责制度执行力不够之过。 温家宝总理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两不搞”: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绝不能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热衷于“拍脑袋”决策,不切实际地盲目上马项目,不仅无异于变相盘剥、掠夺民众的合法权益,而且它所造成的危害、损失和浪费,比腐败更加可怕。一如央视主持人所说的,“烂尾楼可以推倒或者重建再利用,但老百姓伤了的心却难以轻易愈合。” 清水河县的“烂尾楼”,例子典型、教训深刻,值得深思。如果不能在出现问题时迅速启动问责程序,不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可以有效约束“长官意志”的科学决策机制,我相信,诸如此类的怪象和困境,必将继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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