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而立:为什么不让受审的煤炭局长把话说完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30 22:07:51一事一议 | ||
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及其妻、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被判处重刑和天价罚金。据4月30日南方网报道,2005年,郝鹏俊已做出“退股”行动并向当地纪委说明,但证据表明,所谓退股只是一场把戏,而在当时严查整顿的风头上,与郝鹏俊一起退股的浦县干部,至少有18人,现在还有多人在重要岗位任要职,甚至还有现任蒲县煤管局局长。至今,却只有郝氏夫妇“以身试法”,山西“官煤”勾连之深,可见一斑。 在此案最早的报道和南方网的报道中,一个“细节”一直在我心头挥之不去,即郝鹏俊在法庭上称:“蒲县县委书记问我要5000万,时间是9月18日中午,在……。”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他的陈词。法庭为什么不让郝鹏俊陈述下去,郝鹏俊的指称真的“与本案无关”吗? 明显地,郝鹏俊的陈词与本案息息相关,这可以看作是他对自己违法犯罪客观原因的辩解,又可以看作是他以揭发他人违法事实换取对自己宽大处理的举报(有具体索贿人、金额和时间,如果法官不打断,可能具体地点也有了),当然,也不排除诬陷与栽赃。面对检方的指控,犯罪嫌疑人有陈述的权利,如果陈述有理有据,法院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在维护了自己利益的同时客观上也帮助法院做到“罪罚相当”,法院应当充分保障他们的这种权利。 值得指出的是,郝鹏俊案子的一审法院是蒲县法院,而他指称或检举的是蒲县县委书记,一个城市的主政者被指向犯罪嫌疑人索要巨额钱财,不论是否属实对其影响都很大,这可能是法官不让他继续说下去的唯一理由。可是,郝鹏俊既然在法庭上说了,尽管被法官打断未能说完,那“欲言又止”却给人留下了许多疑问:县委书记真的向郝鹏俊要钱或是索贿了吗?要到了吗?要到了多少?还跟其他人要过吗?法院不让郝鹏俊说下去,只能令人产生猜想甚至“联想”,法院的“与本案无关”是否在包庇被指称的县委书记? 一个地方的“官煤”勾结再隐蔽,时间长了当地官员也心知肚明,但碍于情面或是其他原因,没有进行严厉打击;其中,不能排除“黑吃黑”的现象,即“官煤”勾结食物链条上还有更大的官员,他不直接与黑窑老板联手,却捏着插手煤矿官员的“七寸”,随时通过这个链条牟取不义之财。这就是“官煤”勾结不能禁绝的根本原因。郝鹏俊既然指名道姓地公开指称,就应该视为一种举报,纪检和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或许,已经调查过了纯属子虚乌有,那也应该通过一定的渠道通报此事,或者是追加郝鹏俊的诬陷罪,以正视听。现在,一句“与本案无关”,看似对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不理不睬,其实纠结的更厉害了,公众凭什么要相信你法官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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