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究竟藏着多少“权力寄生虫”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30 8:28:21一事一议 | ||
北京东四环外约1500米处,是北京著名的经适房小区百子湾家园。据小区业主称,该小区的业主私家车多,且大多数为公务员。附近一名房产销售员称,当初该园开盘每平方米不到4000元,现已飙升过2万元。记者绕小区半圈,发现地面上停着不乏奥迪、宝马等名车。(4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则看起来已了无新意的“经适房乱局”的报道,恰好曝光在住建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节点上,更为引人关注。 作为一名“房奴”,我满含热泪向住建部进言,面对“百子湾家园”这封几乎公开的“公权吃房”的举报信,不妨将它作为一只解剖当前“经适房乱局”的麻雀。将这只有血有肉的麻雀的肚子公开打开,细细察看里面隐藏了多少“权力寄生虫”。 回头看有关加强管理经适房的文件规定,除了之前常见的看似严厉的措辞之外,看不到哪个机构去监督执行这一规定。缺失强有力的监督和执行,任何政策的出台都将是银样镴枪头。比如,“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适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这一条,不仅温柔,简直就说得上是体贴入微。如果我是公务员,也会这么干——不干白不干,骗房到手囤5年,赚成百万富翁。没发现,富翁当定了;发现后也大不了“一退了之”,何惧之有? 实际上,我国《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均有规定,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造成不良后果者,都应受到处理,重者开除公职,直至扭送司法机关。所以,在全国各地经适房现场“李鬼”丛生的现实语境下,亟待有关部门尽快揪出一个公开作为法律惩处的负面典型标本。 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进驻该小区,彻查所有问题,将该小区里所有骗购经适房的公仆一个不留地揪出来。该吐的利益不仅要吐,还得加倍吐出,并以贪污罪和诈骗罪论处。并顺势将战果扩大,全国地毯式彻查所有经适房里的以权谋私问题。(周明华)原题:好好解剖“百子湾家园”这只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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