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退国进曾被认为是防止矿难频发的一剂良方,如今,王家岭矿难如同一记耳光响亮地抽向那些天真的决策者。现在看来,只是换了一个利益方,煤矿安全形势并没有得到扭转。
民企煤矿一但发生矿难,基本上都被认为是企业主受高额利润驱动,只抓进度不抓安全,这也是过去每次矿难以后官方异口同声的调查结论。现在,王家岭这个国有的大型煤矿同样存在着赶工期、赶进度,安全责任不落实的情况,根源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国有企业普遍也存在着急功近利的情况。很多国企老板同时也是政府大员,他们的升迁一样受业绩的影响,能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往往成为他们向上提拔的重要指标。这和民企追求利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过程一样,只是最终目的不同。
纵观欧美发达国家的煤矿,人家也没有分什么民企和国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极其罕见。我们要好好学习人家靠得是什么来治理。欧美国家大多数都有严格的法律、完善的监管制度,并且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这些才是治理煤矿安全的根本所在,而不是像我们国家那样简单地赶走私营主,换了个政府派来的人,就能解决安全问题?
由此本人认为,王家岭矿难对政府是个教训,改变简单思维,科学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才是解决矿难频发的根本。
本人认为治理煤矿安全要真正解决下几条问题:
1、法律问题。制定严格而明确的专门法规,对因人祸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这对相关经营者和管理者有极大的震摄力;
2、监管问题。切断管理部门和煤矿方的利益链,管理部门直属,地方政府无权干涉。加大防腐力度,防止官商勾结。如果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导致安全事故,不但要严格追究煤矿方的责任,也要严格追究监管部门的渎职责任;
3、技术问题。加大技改力度,淘汰落后的采掘工艺和设备。少追求一点利润,多投入一点研发资金,逐步改变靠人海战术来提高产量;
4、管理问题。上级部门要改变以往那种片面追求产值的考核方式,真正地将安全生产放在考核的第一位,煤矿经营中实行多头管理,矿老板、工会组织、政府监管方三方明确责任,都能行之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对煤矿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工会组织和政府监管方均为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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