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山西忻州市首例限价房项目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从中牟利。忻州市初步核实后回应:干部所购小区并非真的限价房,只是“商品房团购”行为(4月21日山西新闻网)。
真希望如忻州市所说,限价房是场“误会”。既然说官员只是团购了商品房,那为什么还要查处“干部转手倒卖牟利问题”?关于忻州官员购房到底是团购的商品房,还是权力自肥的“限价房”,我试着再追问一下。
先说“限价房”。既然不是“限价房”,是“团购房”,那么必和世纪花苑小区项目签有团购协议,请出示协议。另一方面,请世纪花苑小区公示预售房客户名单。
再者,既然是商品房,官员买了再卖,亦无可厚非,那忻州市为什么要采取强硬态度,认为“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私下转手倒卖牟利行为”,并决定在深入调查核实后,“发现一户处理一户”?
还有就是机关干部住房紧张,所以要团购。既然如此,那为什么有人不珍惜手中房源,而是立即转手倒卖了呢?试问,如果不是权力自肥的廉价货,这些机关干部能如此做吗?
这些谜底都需要一一揭开,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得给公众交代。但有些东西令人深思:从保障房到商品房,权力为什么敢处处伸手?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不公平非正义比黑夜还要阴暗。作为一名普通市民,祈求的就是在正常的环境下过正常的生活。从这方面说,真希望忻州“团购房”是真实的,但话又说回来,谁又能为忻州官员的“真实”、“可信”担保呢?(王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