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景宁:王家岭矿难被困153人有几个领导? | |||
煤炭资讯网 | 2010-4-2 13:41:35一事一议 | ||
据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近日通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透水事故。通报称,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等。( 201-03-31 09:01: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据报,3月28日发生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透水事故,至今尚有153人被困井下,笔者想问的是,在这被困井下的153人中,有几人是煤矿的领导干部? 记得2005年,针对当时矿难不已的严峻形势,山西省曾出台了一个《关于规范煤炭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的管理规定》,要求所有煤矿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井下跟班作业,靠前指挥。其中明确规定:各集团公司正职领导每月下井不得少于三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技术等的副职领导每月不得少于四次,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得少于五次;集团公司安监局、生产业务处(部)室正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得少于五次,副职每月不得少于六次;生产(基建)矿井正职干部每月下井不得少于八次,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和技术的副职每月不得少于十次。 可是从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近日通报的情况来看,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既然领导带班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那就说明领导干部根本或者基本没有下到井下,由此看来,那被困在井下的153人无疑都是矿工了。 当然,无论是矿工还是领导干部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被困井下,更不是说只有看到领导干部被困在井下心里才能平衡,但是对于被困人员只有矿工而未闻有干部这一点,人们有权利和理由追责:如果矿上的领导干部从2005年《关于规范煤炭企业领导干部深入井下的管理规定》出台之后,就按规定“深入井下跟班作业,靠前指挥”,“结合自己的职责,在井下做好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现场指挥到位,解决安全隐患到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那么,今天的这个矿难还会不会发生,153名矿工还至不至于被困井下? 所以,这次“通报”中,把“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作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之一,应该说这个“板子”打得是非常“稳准狠”的。试想如果领导干部深入井下,带班、跟班作业,就能亲身感受和体验到工人的劳动和环境,有利于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更完备、更科学、更可靠的安全措施;其次,把领导的“命”和工人的“命”紧紧“捆”在一起了,这就会促使领导更加重视对安全生产的组织和领导,因为这本身就包含着他自己的利益。所以,让领导下井,会大大提高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也有利于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我们不妨用“小人之心”来度一下领导的“君子之腹”,按“规定”他每个月都要下到“煤洞子”里好几回,他能不重视安全吗?因此,“通报”认定“领导干部不跟班”是致使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之一,确实是切中其弊的。 矿工不下井就没有饭吃,而领导干部不按规定下井跟班却照样拿俸禄,事故发生后大多干部也不会被问责、处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为此,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严肃通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透水事故之时,公众有权利要求通报一下被困的153人中到底有没有领导干部?有权利知道矿上有哪些该下井带班而没有下井的领导干部的名单以及他们这些年来欠下的下井次数;有权利要求公布一下对他们的处理意见。这既是要告慰被困在井下的矿工,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更多矿工的未来。 详情请看: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1004/t10527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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