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事件需要怎样交代?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8 22:59:33 一事一议 | ||
两会第一天,人民大会堂广场上硬是多出一个“移动人墙”——各路记者将卫生部部长陈竺围得水泄不通,记者将医改热点话题一个接一个的抛给他。 在回答记者提问过程中,陈竺还特地回应了三聚氰胺重现江湖的问题,他说,2月1日起,卫生部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彻查,很快会有一个销毁行动。这项工作在新成立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取得重大进展。“我们会对人民有一个交代,这一点请大家放心!” 三聚氰胺事件影响之大,处罚之重,可谓举世震惊。2009年11月24日,“三聚氰胺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犯张玉军、耿金平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执行死刑。11月20日,“三聚氰胺事件”的“领头羊”三鹿集团破产终结。此前3月,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终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468.7411万元。 然而,几乎就在同时,三聚氰胺正在各地悄悄地死灰复燃,并被网友立即命名为“添胺门”: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的乳制品被查处,产品召回涉及7个省(区、市):去年11月初,广西越前公司从陕西金桥乳业供货中检出200袋全脂淡奶粉含有三聚氰胺,12月金桥三名高管被批准逮捕。2月3日,陕西省公安厅通报称,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和广东潮安县真美公司使用2008年遗留的三聚氰胺奶粉生产的奶糖。此外,山东、辽宁、河北、陕西、贵州等地连曝问题乳品案。 是什么让相关企业在严刑峻罚面前依然铤而走险?对三聚氰胺事件有个什么样的交代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一方面,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严刑峻法代替不了除恶务尽?!对于危害极其深重的三聚氰胺事件,我们是不是抓个领头羊就了事?该不该让所有的违法犯罪企业及个人都受到应有的经济和刑事处罚?该赔偿的也都应该启动对消费者的赔偿机制? 另一方面,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我们最常用的运动执法方式?三聚氰胺的快速复出,是不是意味着违法犯罪分子已经充分掌握了我们很多部门的执法思路:运动式执法,一阵风过去。所以运动一过,他们就卷土重来。他们在和运动式执法躲猫猫呢!那么,今后的执法漏洞如何填补? 再一方面,在上一轮查处三聚氰胺的过程中,作为最基本的一个环节——问题奶粉及奶制口的召回、销毁环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并没有监管到位,否则就不会有问题奶粉及问题奶制品的重出江湖。 我们甚至可以说,违法犯罪分子敢于在严刑峻法面前蔑视法律,恰恰就是因为我们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惩罚和赔偿的不及时和挂一漏万。面对此情此景,应该受到惩处的就不仅仅是违法犯罪人员,还有我们失职渎职的监管者。 如今,卫生部长已经郑重承诺,一定会对人民有一个交代,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看什么样的交代能够避免悲剧和闹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