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回应“批发副职”后干部机制能否有创新?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6 14:38:46一事一议 | |||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一次任命89名局长、副局长,邯郸市批发副职?》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月4日,新华社记者在邯郸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访时了解到,89名局长、副局长均为机构改革中的单位撤销、合并、更名后,由原单位职务重新任命为机构改革后新单位职务的,并没有新提拔和新调任的领导干部。(3月4日新华网) 笔者认为,邯郸市有关部门的解释比较实在的。首先,他们承认副职人数较多的问题确实存在,也道出其原因是“新机构由多个单位合并”,原来多个单位的所有领导归到一起,人数就比原来多了。紧接着强调多得有理,因为机构改革前,这些单位领导职数均是按规定的职数配备干部的。机构改革后,没有调入一名干部,也没有新提拔一名干部,只是这些干部需要重新任命。 其实,有关部门解释的再合乎实情,也未必能纾解网友心中的愤闷,挡不住网友进一步地质疑,因为网友想听的不是“一加一等于几”,而是领导干部职数与机构改革应不应该只算加法?换言之,网友所关心的是机构改革究竟改了什么?领导职数应不应该在改革中有所消化?而不是原来单位领导职数合不合理,改革后新没新提拔领导干部。如果就是把几个单位连职工带领导原封不动地归到一起,新单位换换牌子,新领导换换称呼,这还叫啥机构改革? 从报道中例举的三个合并后较大的单位副局长构成上看,不仅有原单位副职重新组合任命,还有兼任下属单位正职和挂职博士。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名副局长中,就有3名兼任下属单位正职,1名为挂职博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9名副局长中,有1人兼任下属单位正职,2名为挂职博士;工业和信息化局8名副局长中,也有1名为挂职博士。目前尚不清楚“兼任下属单位正职”和“挂职博士”的副局长任职,是否经过上级批准,在我看来,即使师出有名也有点不伦不类。下属单位的正职的主要职责是管好下属单位,为何要用副局长兼任?“挂职博士”估计也是下来锻炼,为什么也要挂副局长这个名?某种程度上,向下兼职的副局长可能是因为班子实在不好分工,又不能丢掉副局长这个职位,“挂职博士”图有虚名赏个副局长干干。不管什么原因,这两种情况的副局长都是多余,估计把他们从班子中拿出也不会影响工作。即使不超职数也说明所确定的职数不符合实际。 虽然报道没提,但可以预料到,拿此事批评邯郸机构改革不彻底不到位,估计他们即使口服心里也会不服,因为这种情况几乎是全国各个地方的通病,邯郸又不是先例,只不过是跟在后面“学步”而已。几次机构改革实践证明,职能、机构都好定,唯有编制和人员最难定,因为消化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最令人头疼的事。深究其原因,是没有把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促进事业发展上,更重要的是,在领导干部作用上,尚没有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缺乏这样的机制,必然要围绕安排人员打转转,从而削弱改革的力度,人为地降低了机构改革的效果。这个道理邯郸肯定都明白,但在澄清“批发副职”事实后,在干部机制上邯郸能否带头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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