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利荣:浅谈企业特困职工的成因与帮扶对策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4 11:45:14论文专区 | ||
作者单位:陕煤澄合王村斜井
关心困难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直都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困难职工群体的情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帮困救助工作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从企业实际出发,认真实施好“送温暖工程”,帮助特困职工渡过难关,乃至脱贫走向富裕,是工会组织目前和今后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工会实施帮扶工作,就是为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现职工的愿望,满足职工的需要,维护职工的利益的具体表现。以下,笔者就工会组织如何做好帮扶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企业特困职工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特困职工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差。这些职工大都是参加工作几十年,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接受能力偏低,工作属于经验型居多,竞业技能偏差,一遇改革首当其冲的便是他们。 二是特困职工家庭供养人口多、老弱病残多,家庭负担重。经统计,近几年来,特困职工虽然都得到了企业不同程度的帮扶,暂时解决了他们的一些困难,却仍有近一半的特困职工需要企业或工会组织连续几年采取不同形式的帮扶和慰问,才能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是有些特困职工缺乏竞争意识,存在依赖心理。个别特困职工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家庭生活状况长期得不到改观,因此产生破罐子破摔和等、靠、要的惰性思想,一到年节,便主动上门或打电话怨天尤人,讲困难要慰问,既使企业或工会组织已想方设法帮其创造再就业的条件,但他总是推三托四,拈轻怕重,游手好闲,甚至认为企业应该养他一辈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因此,在关心、帮扶特困职工的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既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主动改变现状,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困境,这是工会组织帮困扶贫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工会组织做好企业特困职工帮扶工作的对策 (一)多方式、多渠道,广开帮扶工作途径。 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民政部门的优抚政策,如实反映、上报特困职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及时办理有关“低保”手续,使其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取得政府部门的定时救济,以寻求多方资助。对于一些由于因突发性事件陷入困境,而又无法凭自身能力度过难关的职工家庭,工会组织要竭尽所能,发动社会各界给予特别援助。 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实施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在企业中,如果仅靠工会一方的力量来实施帮扶工作,难度大不说,成效也不显著。因此,要改变以住单一的帮扶形式,最大程度地发挥企业与职工的作用。既可推行个人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如企业的党政工领导、中层干部,甚至普通职工都可以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帮扶对子;也可实行组织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如党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女工组织等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帮扶对子。通过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帮扶活动,拉近特困职工与企业、与领导干部、与群团组织的距离,有利于把帮扶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有利于让处于长期特困的职工尽早脱贫。 (二)讲实际、求实效,拓展帮扶工作内容。 “输血”式的帮扶只能解决暂时困难,而采取“造血”式帮扶却能解决长期性的困难。因此,工会组织应当把帮助特困职工家庭成员自谋职业,自食其力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针对目前特困职工年龄大、知识少,负担重、掌握新技能、适应新情况的能力较差,找工作相对比较困难,但其子女大多已达到就业年龄,且相对容易学习技能,找到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通过促进特困职工本人再就业及其子女就业“双管齐下”的路子:一方面做好特困职工的转岗培训再就业工作,另一方面可帮助联系单位实现其家庭成员就业来增加收入;还可以鼓励动员其家庭成员参与社会经济活动,通过从事力所能及的家政服务等方式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帮扶工作还要讲求“输血”与“造血”并举。对困难时间长、困难原因特殊、困难情况严重的职工,工会可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定期送温暖活动,使他们能得到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帮助。既向困难职工送钱送物,又向他们送知识、送技术、送信息、送保障,既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长远发展之路。在帮扶工作中,一方面要调动广大职工、会员,特别是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女工组织的优势,发挥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女工组织的作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特困职工家庭走访慰问,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工会组织要把“金秋助学”作为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调动起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帮困助学活动,积极资助特困职工子女就学,为今后其家庭彻底脱贫创造条件。 (三)建档案,严管理,创新帮扶工作机制 工会组织首先要建立健全动态的特困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模式,即:定期摸排,定期调整困难职工的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帮困慰问金或慰问品,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将帮扶工作列为工会组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帮扶工作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主要是对特困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查与摸底、以确保特困职工的档案材料真实可靠;特困档案的管理与调整、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基金的预算与发放及制订有关的制度等也要保证及时、准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帮扶工作撒胡椒面,没有重点。 (四)维权益,强素质,推动帮扶工作出成效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企业的生存、发展越来越依赖于职工素质的提高,而且,就企业内部而言,职工的就业能力、收入待遇、发展前途等,都与其知识水平、技术素质、操作能力密切相关。尤其在当前就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工会组织更要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和引导特困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要,这实际上是对职工生存、竞争和发展能力的维护,是对职工根本利益的长远维护。 目前,大多数企业职工的收入主要来自工资,特困职工更是如此。职工的利益总是与企业的兴衰息息相关的,只有企业发展了,职工的收入才会提高,职工的困难面才会减小。同样,企业的发展强大又依赖于每个职工的无私贡献和聪明才智的发挥。因此,在帮扶工作中,工会组织一方面要充分调动每个特困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他们积极参与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参加企业的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业务技能水平,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做出贡献;另一方面,工会组织要切实维护好特困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进行各项改革、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时,要站在职工的立场多为他们考虑。只要政策规定允许,企业能够做到,职工乐于接受的,就应多向特困职工倾斜,多为特困职工谋利益,多给特困职工创造机会。工会组织只有时刻将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利益为工作重点,不断整合社会力量,创新活动载体,加大推动帮扶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工作力度,才能在帮扶工作中做出成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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