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是否是新的矿难赔偿标准?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30 7:09:45一事一议 | ||
记者从河南平顶山“9.8”矿难善后处理指挥部获悉,截至27日17时,此次矿难共发现67名遇难矿工,其中66名已经完成遗体辨认和善后赔付工作,赔付标准为每人总额40万元。(据新华网9月27日电)
这是迄今为止听到过的最高矿难死亡赔偿金额,从多年前的1万元至5万元之间,最高8万元,到2004年12月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规定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死难矿工的生命,又有了一个新价格。
这是一条让人高兴不起来的好消息。说它是好消息,是因为这个数字至少让矿工们的家属在失去亲人之后,能得到一些安慰,这笔钱,至少使他们的生活,有一定的保障。而高兴不起来的是,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我相信,即使这个数字翻番或后面再加上个零,也没有人愿意用它来换亲人的生命。
细心的人一定会发现,赔偿金额与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之间,有一种奇怪的对应关系。赔偿金曲线的节节上涨,所对应的,是事故发生几率和死亡人数的渐次下降。这是为业界关于提高矿难的赔偿是否会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的争论,给出一个事实依据。虽然,反对者们关于煤矿生产企业提高安全成本,导致煤炭生产成本的提高,同时还可能会导致煤矿生产企业更加变本加厉地提高劳动强度,最终将会酿成更大的恶果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
赔偿当然不是九转还魂丹,可以完全解决存在于煤炭行业所有问题。它至多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补救措施。如果说进一步理顺煤炭行业的产权关系,完善安全生产的刚性行政制度和行业技术法规,是保障煤炭行业生产,阻止甚至消灭矿难的“本”的话,那么,包括提高赔偿金额在内的善后措施,就是“末”,是万不得已才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就目前中国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来说,河南平顶山“9.8”矿难开出的40万赔偿金是高的。这种处置方式,至少不是轻漫和漠然的。这种包含了精神损失、特困补助成分在内的生命价格,也许会成为未来矿难赔偿的一个标准。但愿这标准,用得越少越好!许多悲剧,其实本是可以避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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