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半边天” 川煤红卫煤业公司为女职工撑起“保护伞”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3 8:41:35党群工作 | ||
【本网讯】(罗勇 徐晓燕)近几年,川煤集团芙蓉红卫煤业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把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特殊利益放在首位,从源头上得到了维护。 一是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四期” 劳动保护中突出维权力度,为了减轻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的疾病,结合煤仓队、压风机房、矿灯房等女工岗位现场煤尘含量高、噪音大、有毒有害物质等情况,加大防尘洒水力度,为每名职工配备防尘口罩、耳塞保护她们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改善现场作业环境。改建女职工浴室为女职工排忧解难。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企业,每年对全矿80余名已婚女职工进行了妇科病普查,保证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对有毒有害岗位的女职工每年多次进行体检,无一病例发生。 二是强调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入党、评优等方面女职工都占有一定比例,没有性别歧视,也有“女强人”列入公司高层领导。 三是全员参加市级生育保险,使所有计划内生育、安环、妇科并发症的女工均享受80元至近10000元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和产假,妥善解决女职工在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持续开展 帮扶活动。 四是引导女职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实践,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在岗位上创业成才,在工作中争做矿工家属模范,在生活中做好贤妻良母。教育女职工做企业的主人,以主人翁意识爱岗敬业,鼓励女职工一专多能,做符合型人才,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五是强化了女职工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签订了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调动了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了女职工维权的刚性,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六是每逢佳节,均组织女职工参与矿工送温暖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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