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叫板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有多少尴尬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16 9:00:30一事一议 | ||
3月14日,北京、上海、香港等22家城市消协维权组织联合发出《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指出,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都于法无据,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3月15日《京华时报》) 虽说22家城市消协在公开信中,条分缕析地指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用的做法于法无据而且侵犯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但事实上这是一个早已存在的问题,其不合理性早已有专家和消费者明确指出。但遗憾的是,直到22家城市消协联合发出公开信的那一刻,这一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受到任何撼动。这种情形下,这么多家消协选择联合发布公开信,究竟是在旗帜鲜明地为消费者维权,还是凸显了消协的尴尬? 或许在消协看来,在3·15这样的特殊日子,发布这样的公开信,更能对企业形成强大的道德压力,从而推动问题的妥善解决。但问题是,消协不是3·15一天的消协,而是消费者365天的维权协会,如果作为消费者维权组织的消协,也只能选择在3·15当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远离3·15的日子中,消费者靠什么来维权?要知道,正如有媒体调查的那样,在日常的生活中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程序太繁琐,以至于不少人因此放弃了维权。 我一直都有一个很偏颇的观点,那就是在3·15当天,应该是消协最不关注“微观维权行为”的时刻,这样特殊的日子中,消协更应该做的是宣传自己替消费者维权已经取得了哪些成就,下一步还将如何推进消费者维权工作等,至于具体的维权问题,本应该在消协的日常工作中就加以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就像消毒餐具另收费这样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对于消协来说,原本就不应该等到3·15才旗帜鲜明地声讨,一旦发现就应该启动消协的维权程序。 可以说,这几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像是消费者诉苦日,不管是消协联合发布公开信,还是中央电视台一成不变的3·15控诉晚会,给消费者的感觉都是这些早已在我们身边存在的问题,必须等到这一个特定的日子才能被披露,那么,据此,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担心3·15之后,这些被揭露出来的问题是否依然存在,还是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甚至等不到下一个3·15新的问题再度曝光时,就已经被扫入历史的故纸堆。这是消协的尴尬,也是3·15的尴尬。 □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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