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报告,听者有心 | |||
煤炭资讯网 | 2010-3-12 12:28:17一事一议 | ||
在官员财产报告(或说申报、公开)这件事上,听者比说者要性急得多。随手就可以举出三个例子来说明这点: 一、去年两会期间,一位官员在回答《财经》记者关于财产公示的问题时,反问“为什么老百姓不公布财产?”此言一出,这边评论家们还在口诛笔伐其荒谬性,那边网友已经纷纷率先公布财产,一时间“晒财产”在网上蔚然成风。但是这样的“倒逼”注定是没用的,“晒财产”也逐渐风平浪静。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今年两会开始前夕,网友们卷土重来,又掀起“晒财产”风潮,可别以为这是玩玩而已,网友所列财产之详尽、仔细、认真,令人叹为观止。由此可见听者用心到何种程度。 二、近年来,不管是慈溪,还是阿勒泰,只要有某个地方政府要搞财产申报试验,媒体和评论家就一窝蜂出来献上殷切希望和溢美之词,什么“第一个吃螃蟹”、“一小步也是大飞跃”云云。如果不是健忘的话,目力所及,6年前“铁腕官员”仇和主政下的江苏沐阳县就有“一把手财产公开”,5年之后了还在说“第一个”?看一看当时的报道,如果还为阿勒泰等后来者欢欣鼓舞,只能说不长记性。为什么不长记性?当然也与听者太敏感有关,一个风吹草动,那颗热切的心就被煽动了。 三、昨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各门户网站纷纷把这一段的意思提炼出来做头条,很多“解读”者也high了起来,说又看见官员财产公开的曙光了。 的确,查阅97年至今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财产报告”是头一回。但翻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7年1月31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可以找到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段话的原始出处就在这里。可见政府工作报告只是在重申要坚决执行一个早就存在的规定,并没有透露要有新动作的意思。当然中央在财产报告方面推出新举措不是不可能,但非要从政府工作报告中读出这个意思,那是捕风捉影,太过牵强。 总之,三个例子说明:听者已经有心到不切实际、痴人说梦的程度。 这种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单相思”,其心可怜,其志可悲。 回顾官员财产报告的制度化历程,颇为感慨: 1988年起草了一个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 1994年,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但未有结果。 199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1997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本人、配偶、子女在房产、出国、违法犯罪等六方面重大事项的情况。 2000年12月,中央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并于2001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这些成文规定,不知道执行的怎样,但即便执行了,也只是要求官员自己向组织报告,并不向社会公开。 近年来,倒是屡屡有地方政府要求下属官员公示(而不仅仅是向组织申报)财产,但多半成为一项“政绩”而没有实效。正如阿勒泰地区一位宣传干部说,申报制度能够得以尝试,是因为“我们的地委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创新思维”。这与沐阳得以尝试是因为有一位铁腕书记相呼应:本来,财产公开是公众对公职人员自下而上的要求,而这种要求在我们的立法层面没有响应,反倒依靠一些爱“创新”、有“铁腕”干部的拍脑袋决定。而且申报者往往是特定的下一级官员,不知那些要求下级官员公开的上级官员,又为何不公开? 官员财产公开,路漫漫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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