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崖煤业公司:“十项权力”成为员工安全的保护伞 | |||
煤炭资讯网 | 2010-2-26 15:13:42党群工作 | ||
【本网讯】为了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有力地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雁崖煤业公司再次重申安全工作赋予员工的十项权力,使员工的安全监督权力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该公司的这十项权力是:跟班干部不下井,员工有权不下井;跟班干部早出井,员工有权早出井;区队不组织班前教育,员工有权不下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员工有权不开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员工有权不开工;安监工、瓦检员、跟班干部、班组长不进行开工前的“四位一体”安全准入检查,员工有权不开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不采取措施彻底排除的,员工有权拒绝进入;对任何违章指挥,员工有权不执行;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不下井;未进行避灾路线演练,员工有权不下井。 同时,这个公司设立了安全绩效工资,对生产一、二线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目标、安全基层管理三个方面的工作纳入了安全绩效考核范围进行了严格考核。建立了员工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帐户及考核办法,对井下一、二线员工出勤、个人安全行为、单位安全目标进行了严格考核。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每月考核后为员工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帐户注入、不注入或清零相应资金。通过考核,极大地加强了全公司员工学安全、要安全、会安全的责任心,提高了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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