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龙:评先选优中的“怪现象”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2-20 11:49:54一事一议 | ||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我们在年终盘点工作时,总是要进行评先选优的。一来是肯定大家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二来是为明年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本来是很好的一件事情,但却被某些个别的“怪现象”给搞得变了味道。现将历年评先选优时出现的“怪现象”总结归纳昭示如下,以为警戒。 “怪现象”之一,轮流做庄;你也别说我先进,他也别说你落后,先进年年评,人人都有份,今年你先进,明年我优秀,皇帝轮流坐,谁也别拉下。 “怪现象”之二,抓阄;竟有人认为此现象最为公平,最能体现一碗水端平的原则。说什么如果抓不到不能怪领导,只怪咱手气不太好。真乃滑天下之大稽。 “怪现象”之三,任优唯亲;是亲三分向,千万不能忘。平时关系好,选优忘不了,群众有意见怎么办?明年选优再改。(其实具有这种现象的人也就是说说,明年他也不会改)。 “怪现象”之四,领导指定;这一招的俗称叫做“戴笼头”,先进指标下达时附带说明,必须得给某某人。也就是由上级指定,这样一来,不仅基层领导省了事,员工群众也没什么可说的,谁不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这一普遍存在的真理。万一领导不指定怎么办,那就打个报告,把球再踢回给领导,理由很简单;请领导明示。 “怪现象”之五,冒名顶替、瞒天过海;由某人出面当先进,事后大伙将先进所获一吃了之。 “怪现象”之六,近水楼台先得月;先进指标下达后,单位领导不由分说一人占一个,全然不顾员工群众利益如何?反响如何? 以上几种“怪现象”虽属极个别现象,却影响极坏,它不仅让我们的评先选优工作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而且对我们以后工作的发展设下了重重障碍。在今后的评先选优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杜绝此类“怪现象”的发生,把真正的先进评选出来,确保评先选优工作发挥它应有的鼓舞、鞭策、激励等良好作用,真正的让广大员工群众满意、让党组织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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