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一建第十工程处八项刚性措施促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0-14 20:52:48 必威精装版App官方下载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公司关于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近日,10处制定了《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监察管理办法》,并以六项刚性措施促进和保障领导带班下井相关规定与制度的落实。
一是明确各级领导带班下井次数、带班职责和交接班的地点。二是将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三是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领导升井后,及时将其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四是要求项目部必须每天下午4点前将领导带班及排查隐患、处罚“三违”等情况报安全监察处,五是要求安监处每天将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及时汇总,当天报处领导;六是日常管理,要求安全监察处加强对项目部班子成员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并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七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安全监察处牵头,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采取随机询问职工群众、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职工反映、调阅监控录像等方式,每月对处领导和项目部班子成员深入井下现场和带班下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全处进行通报。八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没有按规定下井带班的、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等情况作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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