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矿出台2010年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本网列入奖励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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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10-1-25 14:07:40党群工作 | ||
本网讯:为切实抓好2010年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新形象,全面推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向前发展,日前,右江矿务局林场矿在取得2009年良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成绩基础上,又重新制定出台了2010年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办法,对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早作出了详细安排和部署。 该矿把今年宣传报道工作的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到各支部、科室,要求各支部及科室要成立新闻报道小组,鼓励业余通讯员积极写稿投稿。同时,还制定了宣传报道考核及奖励办法,规定被局内广播站、《右矿安全月报》、《右矿政工报》采用的稿件由原来每篇20元稿费增加到30元,对未完成当月局广播稿上稿任务的单位给予处罚,对超额完成当月局广播稿上稿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另给予重奖,如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每篇一律付给200元奖励,属头版头条的稿件给予每篇500元奖励,除此之外,对被煤炭资讯网、百色新闻网、中国安全生产网采用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元,以此鼓励各部门通讯员多写稿、写好稿的积极性,更好地展示企业新形象、新面貌,团结和鼓舞全矿干部职工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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