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而立:汉办招标——明显的“肥水不流外人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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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10-1-22 20:58:18一事一议 | ||
作者:山西青少年报刊社
有网友发现,“网络孔子学院网站运营服务”项目中标金额为3520万元,中标者为其下属公司。网友戏称此为“史上最贵网站”,质疑招投标属于“左手倒腾到右手”。 昨日,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相关人员表示,“巨资”并非仅用于网站建设,还包括后期运营和推广费用,下属公司中标并不违规。(《新京报》1月22日)
无论国家汉办相关人员如何巧舌如簧,此事给人的直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其所称“额度是招标得来,并不是预先拟定的”,更可以理解为,中标方开价多少就是多少,反正这钱别人拿不走,“肉烂了还在锅里”。 有业内人士称,这样一个网络孔子学院网站,“任何一个个人站长来做,连10万都用不了”。这当然是个人说法,不足为据,但3520万元与10万元,委实也悬殊忒大。国家汉办相关人员解释,并不单指网站建设所需资金,也包括后期开发和推广等方面的经费。这就又是无底洞了,只要敢花、会花有多少钱也填不满。令人生疑之处也在这里,此前招标项目为“网站运营服务”,并未标明还有后期开发和推广,如果不是细心网友发现这一“史上最贵网站”,这后期开发和推广的事儿还做不做?或是仅做其中一部分?换言之,如果没有网友质疑,3520万元是否仅仅建起网站,所谓后期开发和推广只是一句搪塞别人的话? 而现在是,3520万元仅是个概数,网站建设和后期开发、推广的费用明细公众并不知情,花多花少,花得是否合理全凭国家汉办一张嘴。既然有公众质疑,既然是公开招标,国家汉办何不把中标方标书中各项费用的报价公布出来,让业内人士进行监督? 再说下属单位参加招标并不违反规定。《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国家汉办与此次中标的公司如同老子与儿子的关系,岂能说没有利害关系,不须回避?而报道说,中标企业“五洲汉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另外一家名为“五洲汉风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法人代表王永利、胡志平,均与国家汉办的两位副主任同名同姓。世界上真有如此巧合的事情,还是自己招标自己中标,自己当了自己的裁判?而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中标公司的注册时间是2009年9月9日,仅在孔子学院网站的招标截止时间12月9日之前三个月,这家公司很明显是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特意创立的。 建一个网站究竟需要多少钱得视情况确定,但像国家汉办这种自己招标自己中标的做法,且经费去向不明,令人很不爽。其实,此事还不仅仅是个“左手倒腾到右手”的事情,如果缺乏监督,国家行政教育经费很可能成为企业的巨额利润,继而肥了个人,坑了国家,苦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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