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德义:对安全要常怀有敬畏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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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10-1-21 10:18:40一事一议 | ||
作者单位:川煤广旺公司代池坝煤矿党群工作部 前不久,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我们每个公民要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在和职工交谈,一些老工人常常有在井下干得越久就越害怕的思想。由此,笔者想到,作为企业职工,特别是煤矿企业职工,要对安全怀有敬畏之心。 煤矿企业职工常年身处井下,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等五大自然灾害时刻威胁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对安全有敬畏之心,就是要尊敬、畏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认真遵守。 俗话说无知者无畏。正因为个别职工对规程、措施不了解,对自然灾害的危害认识不足,才会抢工图快、冒险蛮干,导致发生事故。因此,我们每位职工要有居危思安的思想,要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各类措施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五大自然灾害的预兆、处理方法,懂得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类规程、措施,按章作业,把各类规程、措施作为行动的准则,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当危险来临时,能够科学避灾,科学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认真排查、处理工作现场安全隐患,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现场安全,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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