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矿业一号煤矿:千斤重担人人挑 | |||
煤炭资讯网 | 2010-1-17 13:39:50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新年新规定,日前黄陵一号煤矿扩大了安全风险抵押及安全资金账户的规定范围,目的是进一步抓好新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第三个安全零目标年。 为了进一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本着“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使全矿职工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新的一年里,该矿扩大了安全风险抵押及职工安全资金账户的范围。首先对全矿所有管理干部实行2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年度考核,年终一次兑现的办法。如矿本年度实现年安全零目标,退还管理干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2.5倍的标准给与兑现,如实现安全奋斗目标,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2倍的标准给予兑现,未实现安全考核目标,全矿所有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不予兑现;其次是对全矿职工建立个人资金账户,每人每月交纳50—20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职工安全资金账户实行每两月兑现一次,每次兑现金额为职工安全资金账户金额的80%,第四季度将全年的全部结清兑现。如本月矿上未发生事故,给采掘区队安全资金账户每人划入400元,辅助区队每人划入200元,地面职工每人划入100元;若发生死亡事故,矿上当月不向任何人安全资金账户划入资金,并没收当月本金。若当月区队发生重伤事故及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矿上当月不向该区队任何人安全资金账户划入资金,并没收当月本金。若职工个人当月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或出现“三违”行为,矿上不向该职工安全资金账户划入资金,并没收当月本金(工伤治疗期间不执行安全资金账户)。 该制度改变了以往只有领导干部、井下职工才有的安全风险抵押规定,形成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安全管理格局。此举充分体现“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积极性和安全责任心,受到全矿职工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