垞城矿多措并举加强煤质管理 | |||
煤炭资讯网 | 2009-8-20 20:39:22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 (通讯员 黄卫东)江苏徐矿集团垞城矿针对近一个时期以来,井下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煤炭质量急剧下滑,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广大职工利益的实际,为迅速扭转煤质管理被动局面,完成集团公司领导提出的矿2009年后5 个月目标任务,大打产量、煤质翻身仗,日前,该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煤质管理的特别规定。
明确管理责任。该矿由矿长对煤质管理负总责,负责煤质管理奖罚工作。总工程师负责煤质技术分析,煤质计划制订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井下煤炭生产、运输过程的煤质现场管理工作。经营副矿长负责地面煤炭筛分、拣选、化验、煤质指标核实、统计等工作。采煤副总、总调度室采煤组、总调度室准备组负责采煤工作面及修护工程煤质措施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掘进副总、总调度室掘进组负责掘进工作面煤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总调度室采煤组、总调度室掘进组、总调度室准备组是井下煤质的主管部门,负责井下原煤生产过程的煤质管理,监督各区队煤质措施的现场落实,并严格按煤质管理规定考核。总调度室地测组负责地质预报,每月21 日前提供下月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及变化情况,为编制月度煤质计划提供基础。企管科负责煤质管理规定和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和煤质指标的考核工作。规划发展科负责合理设计采、掘接续,合理布置回采工作面,达到符合“高低灰”配采要求。运销科负责日常的煤质检查、采样、化验、统计、采掘工区煤质指标考核及煤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采掘和从事修护的区队负责本区队生产区域范围内的煤质管理工作。 建立风险制度。该矿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采煤副总、掘进副总每人每月600 元;总调度室主任、分管采煤、掘进、调度、准备、地质副主任,分管采煤、掘进、地质主管工程师,企管科科长、书记、负责井下考核副科长,规划科科长、分管设计主管工程师,运销科主管技术员以上干部,采煤工区区长,掘进一区、掘进二区区长,通风工区区长每人每月400 元;企管科考核员(3 人)、运销科现场收煤人员(5 人)每人200元。5 个月月度风险抵押金一次性交清。考核办法:按月考核兑现,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煤质计划3600 大卡,按月度风险抵押金标准予以奖励,否则冲销月度风险抵押金。年终8-12 月月度平均煤质达3600 大卡,风险抵押金全部予以返还,否则,已冲销部分不予以返还。 加强动态管理。该矿由生产副矿长负责,每周召开一次专业会,分析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及煤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安排下一阶段煤质管理重点。总调主任、运销科科长根据职责范围,每天早调度会上对上一天安排的煤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提出相关考核意见。由总调采煤组负责,每周针对各采煤工作面制定现场煤质控制措施;由总调掘进组负责,根据掘进头现场生产条件变化,及时提出煤质管理相应措施。措施要以现场会纪要形式下发,并认真组织落实。对分析出的煤质现场问题,总调度室不及时安排采取措施的,每项罚总调主任、分管副主任每人500 元;基层工区不及时落实总调安排的煤质管理措施,对责任单位行政主管每项罚款500 元;对不及时检查煤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每项罚运销科科长、分管煤质副科长各500 元;对煤质现场检查反馈信息搞弄虚作假的责任人第一次罚1000 元,第二次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的报矿研究处理。 在此基础上,该矿严格执行采掘工区煤质指标与工资挂钩结算制度。采煤工区当月完成煤炭发热量、灰分、水份计划,全区职工工资正常结算;当月未完成计划,发热量每降1%,结算单价下浮3%,灰分每增加1%,结算单价下浮2%,水份每增加1%,结算单价下浮2%,全月煤质考核最高下浮不超过20%。各采区要合理控制采高,按矿及职能部门要求的采高进行回采,发现超采高生产,除超采高部分不计产量外,另外对责任工区处以2 倍产量处罚(超采高部分),并罚责任工区主管区长、跟班区长各100 元。掘进工区煤质措施不落实,每少落实一项核减工区工资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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