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能否遏制泛滥的街头"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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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8-10 16:29:55焦点话题 | ||
以“办假证”内容为主的非法小广告作为城市“牛皮癣”向来是城市管理的难题。近日,张贴小广告招徕“办假证”的谢某与周某,分别被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面对屡禁不止的非法小广告,重刑有望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并遏制其泛滥。
“市场需求”旺盛,打击力度不够
大街小巷的小广告总是让从事城市管理的专门机构和市民既头痛又无奈。它们以铺天盖地的势头布满了城市的角角落落,既破坏了环境又影响了市容,而“市场需求”旺盛是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据本案被告说,假证的范围极广。有些要费很多财力物力人力取得的证,在他们那里,30元到50元不等便可到手。这些假证件的“市场需求”量,每个月在20到30个。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硕士研究生告诉记者,她在硕士入学之初就办了一个伪造的本科生学生证。“办假证很方便。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找个接头的地方送去登记照,两天就能办好。”这位同学说,办一个学生证只要十五元钱,“随便用一次就省回来了。看着方便和实惠,我周围办假证的同学就有五六个。”
与此同时,治理非法小广告的专门法规的缺位,让监管部门一直处于尴尬而乏力的境地,也是街头非法小广告猖獗的原因。制造“牛皮癣”的人一般选择深夜或凌晨出没,即使被城管执法人员当场抓住,往往也没有其他行为够得上犯法。无奈之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令其清除“牛皮癣”,并加以教育。但转过身,“牛皮癣”仍然顽固地出现在眼前。
并非无法可依
张贴小广告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相关部门开始从源头上思考对策。街头随处可见的“牛皮癣”中,大部分都是用来招徕人们“办假证”的。一旦想“办假证”,无论是购买印章等制假工具还是制作假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都足以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正是依照这一法律规定,奉化市人民法院才最终得以以“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对谢某、周某判刑。
浙江省国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程学林认为,这起案件的判决对张贴非法小广告“办假证”的犯罪行为有很强的威慑作用。程学林说,长期以来,对城市“牛皮癣”的监管主要依靠城管的力量。不论是严厉教育,还是由城管部门来铲除“牛皮癣”,都不能保证强势的监管力度,还耗费了大量的社会成本。即便是对张贴非法小广告的人进行治安处罚,拘留几天之后他们仍然是“重操旧业”。依照刑法对通过张贴小广告招徕“办假证”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仅能净化城市环境,还能有效打击由它引发的犯罪行为。
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提出,有关部门应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对非法小广告展开全面整治。傅立群说,通过小广告“办假证”具有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城管、公安部门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裘立华、张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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