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有方 防控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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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煤电汾河焦煤运销公司内调煤治安管理工作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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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7-29 17:42:33通讯特写 | ||
在霍州煤电集团公司不断扩张发展的过程中,煤炭内部调运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煤炭行情不断好转,一些社会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把目光盯在了调煤车辆上,变换各种手段损公肥私,盗窃煤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内调煤的治安管理,已成为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今年以来,霍州煤电汾河焦煤运销公司在不断加大内调煤组织力度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内调煤的治安管理上来,运用科学发展观破解这一课题,积极创新防范手段,强化和提高治安综合防控能力,大力构建内调煤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了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治安格局。为保护企业发展成果免遭流失,提供了一套十分宝贵的经验—— 汾河焦煤运销公司担负着汾河焦煤公司商品煤铁路外运、精中煤公路调运两大生产任务。现拥有赵城、洪洞两座发煤站,年发运能力350万吨,公路调运能力500万吨;大型载重汽车200余辆,卡车司机400余人。 自1997年12月公司成立后,随着煤炭内调量的不断增大,运煤战线长、环节多,加之管理机制尚不完善、运煤司机全部来自社会人员,致使煤炭产品流失严重。怎么办?公司党政先后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法分子的盗煤方法进行了认真摸查、分析,认为不法分子贯用的盗煤手段不外乎有四种:一是“走空票,整车盗煤”,二是“以次充好,偷梁换柱”,三是“控制亏吨,中途卸煤”,四是“改装车厢,夹层带煤”。 在掌握这些盗煤手段的基础上,公司以创新治安工作机制为手段,以强化和提高治安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保全煤炭资源为目的,先后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对内调煤全程各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投资500余万元,建立了东西两站快速测灰系统、电子智能称重系统、称重数据查询系统、网络图像监控系统,实现了内调煤运输管理网络化。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三管齐下,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内调煤运输管理格局。 公司加强对调运线路的治安巡查力度,由保卫科联手当地派出所进行路查夜查,采用在重点时段路段蹲点巡查、对可疑车辆跟踪巡查方法,有效防止了路途卸煤、换煤、清车底等行为。 在强化调运流程管理方面,规范细化了各环节岗位制度,推行了一项环环相扣的责任联责机制。门卫检查实行双人上岗制,一人负责车辆水箱放水和封条、煤形、标志牌、上岗证检查登记,一人负责票据签字盖章,登记入场台帐;过磅、快速测灰员分别实行双岗制。司磅时一人负责查验是否超时、超亏吨,复查司机上岗证、打印票据,一人负责监磅、登记台帐。快灰员一人负责采样操作,一人负责提样检查煤形煤质;煤场验收员负责复查车厢封条、检查煤质及车底清理是否合格。车辆卸煤后都要进行二次清底。门卫实行双岗制,一人对车身、驾驶室等部位现场查验,一人通过监控对车厢内部进行查验,确认车辆无异常后方可放行;严格规范车辆自重管理,一是规范了车辆自重核定标准。二是车辆回皮时实行专人现场检查、监督,确保自重核定的真实性。三是对经批准改装的车辆,必须按指定时间重新核定自重。四是加强了车辆自重数据库管理,数据库由质计科和保卫科设专人共同管理,数据锁定后,不经两个密码管理员解密,任何人均无法进入数据库。同时由安全科每月通过查询系统对数据库台帐进行一次核对;五是增加车辆例检项目,除正常例检外,还要对车辆恶意留煤装置进行检查;六是实行了自重动态管理,对皮重异常、超亏在300公斤以上的车辆都要当场扣留票据,由保卫科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公司还建立了内调煤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综治办在两个站台分设了违法违纪举报箱。在各类人群中广设“耳目”,设立多部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反映情况,监督管理;对内调流程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了上岗政审制度。自去年以来,保卫部门组织对全公司54名调运流程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审,严格禁止了有违法前科和违纪记录的人员进入关键岗位;为防止地销煤过程中的盗煤行为,公司与山焦、同盛、华清、瑞德四个地销用户达成共识,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打击盗煤行为的通报》,对地销煤调运实行联防联控的统一流程管理标准,允许地销单位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对公司违法违纪车辆进行处罚;在流程督查和责任追究方面,公司成立了内调煤流程督查组,对调运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通过现场督导、网络监控、查询系统进行了公开和秘密督查;综治部门针对调运流程工作,实行了综治责任追究制,对制度执行不力,工作推诿扯皮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增加了对盗煤车主的责任追究力度;在车辆和司机管理上,自今年1月份起,虽说车辆的所有权全部归汾河运业所有,车辆账户全部实行车主实名制,但公司仍然延续了对车辆的安全例检制度,对车辆实行了统一标识,对车辆的水箱实行了统一标准,要求所有车辆不得改变车身结构和私自加焊恶意留煤装置。保卫科建立了驾驶员档案,对所有司机实行了微机管理,并与汽运工区联合设立了违法违纪司机 “黑名单”,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任何车主不得雇用其从事公司煤炭调运工作。 去年以来,该公司依托“人防、物防、技防”这一治安防控体系,杜绝了可构成刑事案件的盗煤事件,煤场库存没有因治安问题发生亏库。2008年至今,经保卫部门查处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215人次,综治处罚和责令赔偿额达21.6万余元。辞退有劣迹的司机19名;偷煤、换煤现象基本得以遏制,杜绝了煤炭流失,确保了内调煤运输安全,维护了企业利益。 但内调煤的治安管理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必将成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此,该公司党政早已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正如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样,一些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绝不会善罢甘休,他们一定会变换手段重蹈覆辙,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长期作战的思想,回应不法分子的各种挑战,保护企业经营成果,为汾河焦煤和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新的贡献。”——汾河焦煤运销公司领导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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