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违章行为绝不能重“罚”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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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7-28 9:48:05经验交流 | ||
作者单位: 宁夏神宁集团乌兰矿 习惯性违章行为屡禁不止、难以根治,在工作中的随意性、不规范行为对作业安全构成威胁,安全的重奖重罚有时不能起到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反而使职工有抵触情绪。因此,笔者认为对待违章绝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在安全管理上更应该考虑从细节入手,合理地运用一些人性化的设计,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比如,在平时多留意职工的一些工作和生活习惯,并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之下,制定一些更适合职工工作和生活习惯的规则。随时随地倾听员工的呼声,尽可能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在工作中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如此一来,既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又能让员工自觉遵守规则,一举两得。 不可否认,“重罚”是煤矿安全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管理手段,把违章蛮干、隐患治理与职工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让违章者有切肤之痛,并不是不可以。但是,安全管理更应注重人性化管理,罚款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安全管理是要让广大职工吸取事故教训,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不让类似的事故重演,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笔者认为,在安全管理方面不但要会使用“处罚”这把利剑,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灵活地运用在实际工作当中,对待违章者,不能以简单的罚款来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帮教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让职工从思想上不想违章、不敢违章、不能违章。对待违章者,按规定该罚款的决不手软,该重罚的决不轻罚,但绝不能单纯的为了罚款而罚款,对帮教对象应以“治病救人”为目的讲道理、讲危害、触灵魂,才是广大职工容易接受的工作方法,才能让违章者心悦诚服,真心悔过,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违章,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使安全周期不断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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