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政府到政府隐瞒的背后带血的煤还挖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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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7-2 22:38:18焦点话题 | ||
2 005年6月30日这天晚上,黄某忙完一天的农活正准备睡觉,噩耗传来其丈夫在大庆沟煤矿遇难,突然间使得整个家庭成员陷入极度悲痛与昏迷之中,处于悲痛之中又是文盲的黄某跟有着正规化管理的煤矿经过一翻讨价还价后,最终以9.5万元的赔偿费签署协议。然而,当时省政府131号文件已经生效99天,其规定赔偿标准为上年平均工资的11倍,全云南省基本以20 万计算,黄某说“我丈夫死后,煤矿就把遗体拉回村里,并催我们协商解决此事,当天晚上煤矿的人只给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和死者安葬费以及我婆婆的赡养费共计9.5万元。她称自己当时在极度的悲痛之中,几度昏迷失去思维,又没有文化,在煤矿工作人员的蒙蔽和恐吓下,就接受了煤矿的赔偿条件而签字。而当时我向煤矿要20万块钱,他们不给,煤矿上的人说,如果我不同意,他们就不管了,反正我告也不起作用,我想人家是大老板有的是钱,整天和当官的吃喝在一起,我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拿什么和人家比,人家一分不给我也没办法,后来听说最少20万,但哪个会帮我呢?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们帮助我向领导反映,我们实在太可怜”,记者离开时告诉黄某好好孝敬婆婆照顾孩子,让其尽管放心一定会帮助她向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此问题。
黑心的煤矿老板 几经周折后,记者终于在08年7月21日见到了该煤矿的一位管理人,刚开始,这位管理人对发生的矿难矢口否认,在记者拿出赔偿协议后,他不得不承认陈国锋确实死在大庆沟煤矿,问“为什么只赔偿95000元?”他们的说法是:煤矿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当时的9.5万元是比较合理的赔偿,。并且也不知道当时有这么一份文件(云南省煤矿安全事故暂行规定)。记者又问“文件3月21日就向全省公布并生效,你们是没见到文件还是煤炭局没传给你们?”那位管理人说“那肯定是没传给我们,要不,我们怎么不知道。”对于煤矿来说,是工人们一滴滴的鲜血和汗水汇集成今日的发展壮大,工人功不可没,不仅政策规定的要兑现,而且还要奖励“有功之臣”,照顾困难之人。可是,大庆沟煤矿对为自己付出生命代价的工人,不仅不照顾,就连应有的基本赔偿的一半都不到,还要假装不知道当时的政策,足以得见老板心象煤一样黑。 政府的不力 2008年7月21日记者来到镇政府,书记、镇长都不在,办公室的负责人接受我们的采访时表示:大庆沟煤矿发生矿难应该不可能,至少目前我们没听说,如果发生还只赔偿95000元,那肯定不对,为了证实发生了矿难并且只赔偿95000元,记者向办公室负责人出示了赔偿协议书,办公室负责人看后说“领导都不在,他们回来后,我向他们反映,请你们放心,这事一定会得到圆满的处理”,为了对这事有更深入的了解,于是,记者一行驱车来到师宗煤炭局,在局办公室,记者问“大庆沟煤矿2005年5月30日发生矿难,你们知道吗?”负责人说“没这回事,如果有,我们就知道,”记者接着问“是没有还是不知道?”对此,负责人很肯定地说“没有!”,记者又问“你就这么肯定吗?”负责人说“是的,从没听说过!”。于是,记者拿出赔偿协议书给负责人看,看后,负责人说“为了逃避处罚,煤矿瞒着我们,我们知道了,我们会处理的,感谢你们告诉我们!”,接着记者问“是否向煤矿传达过省政府131号文时”,负责人说“办公室及时传达并作了记录,所有文件我们都传达了,这是煤矿在推卸责任,我们既然知道了,我们一定会去落实是怎么回事,如果属实,将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赔付,你们放心,查清楚了会给你们满意的答复。”。 可时至今日,黄某的丈夫遇难已经4年,记者采访后行业主管部门知道也有一年多。可为何问题就得不到落实呢?难道就不该解决?还是此地都奉行新官不理旧事?煤矿出了事故不是积极分析事故原因,寻找解决方案,而是一味回避问题,采取瞒报,那真不知道还要有多少无辜冤魂的白骨去填充那一个个无底的黑洞?究竟那带血的煤还要挖多久?已经拖了4年的问题居然得不到解决,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文件传达不力、监管力度出现真空?还是背后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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