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矿务局新洛公司流舍矿安全风险抵押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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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5-7 8:26:30安全专题 | ||
本网讯 (通讯员:王木根)今年以来,江西丰城矿务局新洛公司流舍矿不断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出台了《2009年员工联保互保安全奖惩办法》,实行技术员以上干部年度安全风险抵押和全员月度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该矿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为:采掘单位正职3000元,副职2400元;配合单位正职2400元,副职1900元。全员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为:采掘单位正职600元,副职480元,班长100元,一线员工50元,辅助工35元;配合单位正职450元,副职360元,班长60元,井下员工35元,地面其他人员25元。安全风险抵押实行月度考核,与当月工资同步发放。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标准为:全矿实现安全年,本单位质量标准化达矿要求,无重伤和重大非人身事故,安全基金不超支,参与年度安全风险抵押的按1:1兑现,否则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工亡事故,取消全矿年度和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单位干部年度、月度和其他人员的月度安全抵押金,并于下一个月5日前补交月度安全抵押金。 全员月度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标准为:月度内消灭重伤(含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一级非人身事故,干部完成抓“三违”指标、下井和跟班天数达到矿规定,月度按所交抵押金1:1奖励;月度发生一人次重伤或一起非人身事故的单位,取消当月工区干部和本班人员的奖励;月度内班组出现一次一级“三违”或二次二级“三违”,工区干部和“三违”人员所在班组每人扣发当月安全奖的30%,“三违”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一、二级“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三级“三违”人员扣发20%安全奖,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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