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考勤“严格把关” 领导下井“质量过关” | |||
福建煤电公司以“生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创本质安全型矿井 | |||
煤炭资讯网 | 2009-5-21 6:55:31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 (通讯员 连益峰)“矿长、书记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8天,抓“三违”条数不少于6条,下井时间2小时40分钟以上,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22天,抓三违条数不少于12条……”为进一步转变矿井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生产管理人员下井的带班质量。日前,福建煤电公司苏二矿完善了生产管理人员下井管理考核办法,对管理人员每月下井的时间底线、抓安全效果做了明确规定。
面对煤炭市场变化,福建煤电公司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从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该公司采取分阶段、分项目、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了保证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该公司严格规定了矿井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下井天数、下井时间、抓“三违”条数。要求各单位在严格执行下井汇报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四抓”工作,即抓劳动纪律不放松,抓正规操作不手软,抓工程质量不讲情,抓隐患整改不离手。 “公司对矿领导的下井时间和抓“三违”的条数都做了明确规定,我们下井的责任心增强了。我们不仅坚持矿领导井口24小时值班制,中晚班、节假日跟班查岗制,狠反“三违”,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就连周末早、中、晚三班都保证有矿领导下井。”一名基层单位的书记如是说。 该公司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安监室依据电子考勤系统、抽查矿领导下井天数及时间,并采取电话查岗、周末不定期下矿查岗等方式,对矿井生产管理人员的下井情况实施跟踪考核,并在每月的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对于缺岗、冒名顶替、私自改动下井信息的管理干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某矿井的一名矿长告诉笔者说:“在这次矿井生产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第一阶段主要是开展了采掘工作面、机电设备及质量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对各项目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进行了细分,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据公司安监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将在第一阶段整治工作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并在整治工作开展较好、成效突出的矿井和效果较差的矿井分别召开现场会,通过学习交流先进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帮扶后进单位,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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