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白皎煤矿9条规定强化管理人员跟班值班行为 | |||
煤炭资讯网 | 2009-3-20 22:48:42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动员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值班、跟班工作,积极深入一线,查隐患、反“三违”,确保安全生产。最近,川煤白皎煤矿从强化干部作风入手,制定下发了9条举措,确保干部跟班、值班落实到位。
一、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带班必须参加矿班前会,下井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否则处罚100元/次。部门包保人员每天保证必须有1人到所包队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下井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否则责任者处罚50元/天。下井跟班、带班人员在井下负责沿途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督促立即整改;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复查时间,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二、包保人员每周必须参加包保单位学习不得少于1次,并在学习记录本上亲自签名。如未参加包保队学习,处罚50元/次,包保人员在学习记录上的签名,严禁任何人代签,否则对包保队当天组织学习的人员及包保人员各处罚50元/次。 三、各基层队每班必须由队长或书记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前会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否则处罚50元/次。班前会上必须对当班安全重点、顶板管理的七个环节、机运五种人行为规范及运输管理的四个环节进行重点强调。同时对当班人员身体、精神状况以及是否饮酒等进行检查,对身体不适或饮酒人员不得安排入井,否则处罚100元。 四、跟班队干入井前,必须对当班所有下井人员的穿戴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穿戴整齐,人员定位卡是否按矿要求进行安设。下井检查、井下跟班、带班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入井记录,要将出入井时间,检查地点、经过线路、查处的隐患及处理意见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检查的线路安全负责,若发生事故实行倒查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跟班队干入井后,必须首先对作业点周围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对顶板管理的“七个环节”由当班跟班队干专门检查并写入“三检查”记录:维修和打锚杆时的点柱、前探梁的使用、敲帮问顶情况,以及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完好情况、交接班情况等写入“三检查”记录,否则处罚50元/次。 六、各队每天下午必须由队长或书记组织召开队班子碰头会,对本队当天的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备查,否则处罚50元/天。 七、跟班队干入井后,必须首先对作业点周围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对顶板管理的“七个环节”由当班跟班队干专门检查并写入“三检查”记录:维修和打锚杆时的点柱、前探梁的使用、敲帮问顶情况,以及对措施的执行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完好情况、交接班情况等写入“三检查”记录,否则处罚50元/次。 八、管理人员发生受伤加倍进行处罚,并在管理人员大会上现身说法。各队的违章罚款,在总额上加20%进行处罚,增加的罚款由队干集体承担。 九、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负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和处罚;每周安监处负责对基层管理人员安全行为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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