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没到位 签字可锁定 | |||
山东枣庄市张山子煤业公司推行安全检查“交差制” | |||
煤炭资讯网 | 2009-2-19 14:20:31 经验交流 | ||
管理干部下井检查工作是否有“偷懒”现象?该到的地点不到,对路途比较远的迎头“漠不关心”,只“偏爱”去“能拣到便宜”的就近工作面进行巡察。这种由于管理干部的素质问题、责任心问题而造成的“漏检”行为,则势必造成潜在的事故安全生产隐患,从而给安全管理形成漏洞。基于此认识,山东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今年来在两矿范围内推行了管理干部安全检查“点签到”,即由被查点的班组长签字“确认”,管理干部凭此“证据”上井“交差”。否则的话,该干部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据了解,为搞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该公司在落实管理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的基础上,还实施了管理干部安全巡检、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对井下所有头面划定了巡检人员、责任区域,实施每班一次的巡回“定时杀毒”。在下井巡检时,管理干部须首先到井口安全信息中心领取《安全巡检人员现场整改指令手册》。对在现场巡查时查获的隐患,当即开据整改指令,写清“责任单位”、“查处时间”、“整改期限”,待检查人员和现场的班组长双方签字后,各方均持一联;对在现场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头面,班组长也亦在指令单上签名“确认”,以为管理干部的到位“提供证据”。待升井后,管理干部将自己的指令存根交由信息中心汇总,落实复查人员,形成闭合环节,同时梳理、统计管理干部的“井下路线图”,“收索”管理干部不到位的现象。 在此,他们还规定,凡不认真执行安全检查“交差制”的,一律等同于漏检行为,第一次发现的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金的处分;第二次则实施降职,扣除全年的安全奖金;第三次则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以确保安全巡检的实效,全力打造第7个安全生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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