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大龙发电公司法制日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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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12-5 21:28:04党群工作 | ||
本网讯: 12月4日,适逢周五,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贵州华电大龙发电公司党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增强节能减排紧迫感。
今年国家颁布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实现循环经济较大规模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对拉动内需、创造新的就业岗位、解决民生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该公司作为铜仁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中,为促进地区煤炭、建筑、冶金等行业形成良好循环,切实履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国企职责,促进地区工业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维护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深刻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促进法制文化的建设,该公司党委在法制宣传日到来前夕,发出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通知,要求广大各部门组织员工在法制宣传日开展学习,从法制角度认清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性,以及火电企业所面临的任务,只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学习中,许多员工结合工作实际,认为火电企业只有把自身融入到循环经济圈的发展中,才能切实降低生产成本,不断节约发电用煤,减少排放量,使公司能够更好地履行经济、社会、政治三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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