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泉煤业七条特殊措施保全年平安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2-10 9:26:14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编筐编篓,重在收口。离年终仅剩二十天,安全工作犹显重要,为抓好年终岁末的安全工作,川煤芙蓉珙泉煤业公司出台了7条特殊措施,誓保全年平安。
这7条特殊措施是 一、对发生重伤、集团公司认定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队处罚6000元,其中队干占30%,按事故性质对业务部门分管副科级领导处罚200元/人(次),管理人员100元/人(次),同时对责任队停产整顿,队长、书记、跟班队干(工长)及责任者进行安全帮教; 二、凡发生受伤的责任队加倍处罚,同时对队长、书记、跟班队干(工长)加罚200元,班长、全员分别处罚100元;
三、凡一、二类违章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外,对跟班队干(工长)处罚100元,队长、书记各罚50元;
四、队长、书记未按规定下井、带班、跟值班,在规定基础上加倍处罚,跟班队干违章,扣安全结构工资1%。
五、公司办包保人员每周至少参加包保队两次班前会或安全学习并在队学习记录本上签字,帮助解决基层队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安监处及党政办每周三通报,每少一次处罚100元。
六、强化服务意识,对发生的中断生产影响、事故处理等公司办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入井处理、推诿扯皮等,在按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加重处罚100元。
七、凡瓦检员反映的隐患及问题调度室未进行通报及落实处理,对调度员处罚20元/人(次);凡打击报复瓦检员者按一类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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