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矿难治理有一个恶性的怪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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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11-29 20:09:25论文、言论 | ||
矿难治理的一个奇怪恶性怪圈一直没有打破 矿难治理有一个恶性的怪圈一直没有打破,是什么怪圈呢?就是在一个地区,一旦有一家企业出事,其他的矿,尤其是中小矿,都要停产数月接受检查,不得开工。这有点一人犯罪大家受罚的味道。过了一两个月甚至半年之后,等风声过去了才解禁。由于市场的需求很大,于是乎,企业停产了那么长的时间,损失已经很大。为了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不少企业又开始加班加点地工作,很多安全的措施在无形中又给忽视了。时间一长,又有企业出事了,诸如瓦斯爆炸等等小儿科性质低级事故。于是辖区内所有的中小企业企业又都必须关闭,接受新一轮的长时间检查验收。一拖又是数月,又开工,又出事故……
我国的矿难于是就在这个恶性的怪圈中循环下去,大量的矿工(他们一般也都是农民工)的生命就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中搭进去了。这真是一件让人痛心的怪圈。这样的怪圈为什么会反复地发生呢?说起来你不信,是原来被拿来惩治矿难有效药方的问责制,问责制被不少人寄于厚望,也有不少人以为一问责了,事故就不会出了。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这个一个看似很有效的制度,实际执行下来却成了矿难发生的主要帮凶。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问责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某些决策者有意无意地变成了一刀切的株连制
“中国人民大学某一个学生犯错误了,全体2万多学生都要统统写检查”,谁听了这个故事大家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当然中国人民大学也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但这样匪夷所思之举在我国大地上都一直在上演着,只不过是在煤矿行业。现在好像成了一个全行业规则了。
某省区一旦一个企业出事,区域内除了个别超大型企业外,几乎所有同类中小企业都跟着停产数月,而这个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源在于近年一直被看好与神化的问责制。
问责制由于对官员冲击太大,为了转移风险,当然也是为了推卸责任,降低丢官风险,问责制在许多地方就被很奇怪地转化为株连制了。
问责制本来是一个大快人心的利民好政策。政策的初衷是让那些不作为的主管官员官位不保,切切实实地受点损失。政策设计的出发点是好的,没有什么不对。但问责制最终演变成株连制,是当初政策制定者无论如何都没有预料的。问责制演变成株连制,虽然听起来奇怪,但却成了一个常规。
比如最近河南登封煤矿921事件,一个煤矿出事,全体河南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都要停产数月接受停顿(见新华网郑州9月23日电(记者程红根)记者从河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日前已部署在全省开展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小煤矿必须无条件停工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全力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小煤矿停工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要求,9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省小煤矿必须无条件停工停产整顿)。官方的停产版本时间并不长,但所有的小煤矿都得挨板子这是个事实。实际上据圈内朋友暴料,许多企业三个月过去了还不让开工,并不是纸面规定的一个多月,一拖半年也是常事。
笔者在山西与河北调研时也吃惊同样的现象,问责制由于让主管官员的官位受压,这些主管都就开始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对那些没有犯错误的企业也开始乱打板子了。这好象太不讲道理了?任的又是哪一条法律?
一个辖区内,往往是一个省,或者是一个地级市,一旦有一个矿产企业出事,该行业的主管官员们马上一声令下,辖区内所有同类企业都要统统停产数月接受安全检查,该政策一般是一刀切下去。听起来好象很重视安全。你检查一两天还可以,这个检查目前有愈拖愈长的趋势。无论你这个企业过去多么地遵纪守法,都要挨板子,统统停产接受检查。这样的停产并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1两星期,而是3个月甚至更长。问责制演变成了某些官员肆意问责辖区无辜企业的制度!真是让人想不到。
一刀切株连制带来多少损失都比不上丢帽子的损失
没有人去估计这样一刀切的停产检查所带来的损失,会给多少无辜的企业带来灾难,又给多少以此生存的行业职工带来多少的痛苦,没有人去认真地计算。问责制体制下的不少大员们只关心自己的官帽子,似乎是所有企业都不生产他们才最高兴,因为唯有这样才不致于出事。但老百姓又吃什么?
这样的监管是不是太随意也太武断了?还真是这样一关了事的监管方式。湖南某地区有一片产煤区,问责制前招商引资了不少企业,但该地区富含水,容易出水事,发生过渗水死人事件。没有问责制时煤矿生产蒸蒸日上。一实行问责制,出一次事所有几十家煤矿都要统统停车数月接受检查。最后该地官员想出一个绝招,干脆把辖区内所有煤矿统统关闭了事,这样就再不会出事了。而过去企业的投资,该地人员的就业等等问题在与官帽子相冲突时灰飞烟来了。
株连制带来的更恶性事故的损失是不是更大?
好象停产数月接受检查,以后企业就可以更安全生产了。实际上的作用效果刚好相反。除了上述损失外,株连制还会陷入一个恶性的循环,带来更大的株连处罚:由于一刀切地让无辜的企业停产数月,损失巨大,不少企业一旦恢复生产后就会加班加点生产,把停产造成的损失夺回来,这样的加班加点以成为新的矿难事件导火线,带来更大的损失,最后导致整体产业被关闭。
唯成份论也是矿难治理的一个怪现象
矿难治理还有一个极奇怪的现象,我把它叫做唯成份论。就是不分企业的具体做法,就泛泛地给乡镇煤矿、中小煤矿戴上一个不安全的帽子,大煤矿都是安全的,好的。凡是出了事故,这些中小煤矿无论你过去的安全纪录如何,都要统统地关闭接受检查,这还算好的。事故再大一点,就一声令下,多少多少吨以下的煤矿都要永远炸掉关掉了。
所以搞得不少的中小煤矿,即使想当良民都难。逮着一个开工的机会就狂生产,结果又出事故,陷入到另外一个恶性循环。你都被别人划入到那批不受信任的队伍里去了。只不过这次又是一个监管部门从来不盯的大煤矿出事了,不知道是不是又得出结论,连大煤矿都出事了,中小煤矿更不出说了,更要受罚的结论来。以你的公司大小而不是你是不是遵纪守法来判断你是坏人或者好人,是不是太武断了点?
煤矿安监部门一直把眼光盯着中小煤矿打板子,中小企业安全设施差,多盯一盯是对的。但因此而忽视对大企业的监管,让那些大企业产生麻痹大意的想法就是大问题了。这不,这次山西出事的又是一个大煤矿。大的国有煤矿出事,一出就是大事故。安监部门是不是也该检查一下过去的唯成份论思想误区了?就是误以为大的就是安全的,小的煤矿就是不安全的。
企业无论大小都应该接受同样的安全监管。以为大煤矿安全设施好,就疏于监管,结果反倒是不少的大矿出了问题。想一想,不出问题才怪呢?因为安监部门不管,又等于一个免检产品了,企业觉得自己很免检的不错,自我感觉很好,这样各种各样自满的心理就出现了,一松懈,大事就出来了。企业无论大小,都应该接受监管,不能因为大了,就可以游离于监管之外了。因为这些大企业,不出事才已,一出事就是大事。所以讲更应该接受严格的监管才对。
其实上这一直是我国监管部门工作的误区,比如奶业的三鹿,可是一个响当当的大企业,一直被监管部门授予免检产品,但却干出那么惊天恶事。所以你不能因为一个企业大了,就平生出什么都免检了。而企业规模小一些,就多出这样那样的要检查,要关闭,要跟着爱罚等奇怪的规定来。
所以煤矿治理的误区是不是该消除一些?有关监管部门一直习惯于断定乡镇小煤矿等于不安全,等于矿难,因此对小煤矿采取了过激的关停闭政策。然而政策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煤矿安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国有大矿反而频繁发生安全事故。事实上,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小煤矿,都是既存在安全记录好的企业,也存在安全记录差的企业,简单地判定某一类企业安全或者不安全是不合理的。所以,对企业微观主体的研究有助于寻出矿难顽疾的病根,对症下药地予以施治。
是该消除问责制演变成责罚无辜良民的乱责制了,一刀切的监管政策应该更具体化、人性化。不能再滥关滥罚了。
问责制是治理矿难的重拳之笔,不曾想利民政策却演变成害民政策,变成了株连制。这样做于国于企于百姓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愚蠢之举。
让一刀切的株连制快快取消吧,因为它让太多无辜的人受损。让问责制真正地成为问责那些不负责任与转移责任的主管者,而不能成为问责无辜企业与良民的制度!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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