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销售假冒“远东牌”电线罪犯被判刑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1-24 14:40:15 厂商在线 | ||
本网讯:日前,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荣华、施香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同时依法没收了所查获的价值230850元的假冒远东牌注册商标电线。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份,被告人张荣华、施香娟在经营蚌埠市联峰电线电缆门市部期间,与固镇县正泰电器某销售部签定了远东牌电线购销合同,合同货款金额计172830元。
以上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且有证人证言、证物等足够证据证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荣华、施香娟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1498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电线电缆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对产品品质要求很高。假冒伪劣电线电缆危害相当严重,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国家也明确要求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和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线电缆产品。以上被告人无视法律尊严、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公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与制裁。在此,希望广大电线电缆经销商能够引以为戒,千万不要以身试法、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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