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市场化管理创新举措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0-26 14:24:38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为进一步畅通市场化深化渠道,近日,新桥煤矿成立内部市场化仲裁委员会,并制定了《新桥煤矿内部市场化仲裁管理办法》,从而为市场化运作提高更为可靠的保障。 在市场化仲裁委员会人员设置中,矿长担任主任,副矿级领导担任副主任,副总级领导、企管科科长、人劳科科长为其成员。仲裁委员会仲裁范围是在二级市场、三级市场、四级市场发生的各项经济纠纷。在市场化运行中,市场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协商不成,由一方提出仲裁申请,并填写新桥煤矿仲裁申请表,并在两个月之内递交仲裁委员会成员。仲裁委员会成员接到申请后,开始受理。在协调过程中,双方有一方不同意仲裁意见的方可向副主任提出仲裁申请;双方有一方仍不同意的方可向主任提出仲裁申请,主任一经裁决不再做任何更改。仲裁申请受理完毕交市场办主任归档。该办法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市场化的正常运行,为该矿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增添了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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