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长法 : “ 钓鱼执法”当休矣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0-26 12:03:33一事一议 | ||
最近,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评论者们从多个角度剖析了“钓鱼执法”的危害性: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是对社会道德釜底抽薪的打击等,认为危害猛于虎——“钓鱼执法”不可怕,可怕的是法律“溃坝”;同时指出,“钓鱼执法”源于“江湖骗术”,这样做是将公民定成了假想敌,其本质是“公权碰瓷”等。的确,这样的执法违背了执法的应有之意,是“流氓执法”和强盗无异,是对国家公信力的严重侵蚀和挑战,侵害的不仅仅是一些个人群体的利益,危害的则是国家的诚信和社会的和谐,可以说,最大的受害人是我们的国家。
罚款经济不会使经济增长,相反,此类经济滋生的危害远远大于罚款本身原有的应有之意。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畸形经济,主要还是体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社会公权被一些道德败坏的人如此演绎,而且演绎的如此具有“艺术性”,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悲哀。因为,此类问题毕竟不是刚刚出现,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敢公开和国家公信力叫板?出现丑闻不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大言不惭,百般抵赖,何其嚣张,其背后说明了什么?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更值得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民心不可失,“钓鱼执法”当休矣。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严惩当事者,还国家公信力一个本真,给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唯有如此,民才可信党、信国,才能聚民心谋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神府南区生产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