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十不准”是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及时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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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9-1-4 2:07:16一事一议 | ||
作者单位:山东省邹城市东滩煤矿工会 年末岁初,各单位都制定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笔者认为,这是积极应对经济危机,有针对性地对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确保领导干部廉政自律,预防腐败洒下的及时雨。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可谓有着悠久的“礼仪文化”、“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礼金、礼品、馈赠、公款宴请,在我们这个“礼尚往来”的人情社会里,是人际交往礼仪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在民间还有“礼多人不怪”之说。但是,对于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的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来说,礼金、礼品、馈赠、公款宴请这些东西,却不仅有可能妨碍其公正、平等地行使公共权力,更有可能成为他们以后贪污受贿的开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管涌之漏不堵,可至江堤溃口。”这些成语典故所隐喻的道理正在于此。 在各单位“十不准”通知中,与历年来的要求大不一样,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做到早提要求、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对那些以为“年年如此,走走过场”仍我行我素的人,等待的是被查处。有的单位在通知中还要求,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述廉,党政一把手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廉洁承诺。可见其严肃性。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腐败预防工作能力建设,是扎实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是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的需要。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要带头廉洁自律,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节日期间严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带领职工群众抗击经济危机,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事业殚精竭虑、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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