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井亭公司: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十条禁令”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1 18:21:36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山东井亭实业公司转发了枣矿集团公司党委《关于2009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十条禁令”的通知》。并要求公司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管理人员,针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深入学习和宣传以“十条禁令”为重点的各项廉政规定,及时统一各级领导干部和“四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服从与执行的自觉性。并坚持预防为主,超前教育的原则,不断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宣传教育力度,严防“节日”病现象。 “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一是严禁单位(部门)之间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或宴请上级机关工作人员;二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礼品;三是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实物;四是严禁接收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的好处。出于礼节收受外部业务关系单位走访的物品,一律交公;五是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六是严禁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子女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或本单位有业务联系的企业(客户)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七是严禁酗酒闹事或参加赌博以及各种形势的封建迷信活动;八是严禁在婚丧嫁娶或乔迁新居借机敛财;九是严禁超标准接待。进一步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继续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机关下基层公务活动“八不准”的有关规定;十是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走访开支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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