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山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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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加强组织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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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9-8 10:05:21焦点话题 | ||
本网讯 近日,翠屏山煤矿党委在组织传达贯彻福建省国资委关于认真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通知时,要求各支部、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人员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纪委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国中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项要求”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活动。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过程中,认真对照福建煤电公司“六个回头看”检查内容的要求与贯彻《关于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做从业若干规定〉的办法》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从而达到增强制度意识和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进而达到提高贯彻落实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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