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平:浅谈“超前预防”之重要性 | |||
煤炭资讯网 | 2008-9-29 22:02:38 经验交流 | ||
铜川矿务局东坡矿组干部 李维平
长期以来,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往往存在这样一些现象,有些煤矿由于蔬于安全管理,导致大小事故频发不断。当事故发生后,引起各有关部门及上下级的高度重视,心系事故,倍加关心至及,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查找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待事故原因查清后,该追究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通报。但事隔不久,类似事故依然频频发生,其原因在于过分强调“事故处理”,而往往忽略了“超前预防”,要想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就必须突出“超前预防”,根据事故苗头,应着重从安全教育的深度、广度、制度落实的程度、安全检查的到位情况以及安全奖罚的力度入手,多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控制,使事故频发率降低到最小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教育要有“深度”。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除必须坚持警钟常鸣和常抓不懈外,而且在日常检查安全工作中,要做到及时了解职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可以拿一个单位和职工进行示范,给其模拟出煤矿几个常发安全隐患,由单位和职工自行处理和整改,以便更好地提高单位和职工应付突发事件以及解决处理的能力,进一步在安全教育上下功夫,提高安全教育效果。完善组织形式、监督体制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起“生命之上”的思想理念。 安全制度要“落到实处”。安全工作搞的怎样,制度是保证,因此,在安全工作中,必须做到制度级级落实、层层分解、并将其贯穿到单位和每一个职工身上,使单位和每个职工感受到安全工作的压力。有关安监部门安全检查必须到位,不能流于形式,走马观花,要经常性不定期的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安全奖罚要有“力度”。奖罚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在坚持“重奖重罚”原则的基础上,还必须对有些因平时蔬于管理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的责任进行追究。安全管理工作在煤矿永远没有休止符,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转换。 因此,安全工作重在“超前预防”,在完善各项煤矿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落实责任的同时,真正使安全工作做到“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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