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化矿下井带班有新规 “三个免职”成雷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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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9-2 20:28:39安全专题 | ||
本网讯:“晚下井早升井的,一律免职;出现脱岗的,一律免职;无故不下井的,一律免职”,这是郑煤集团超化矿为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带班而出台的一项新规定。像这样严格的制度,这样无情的处理方式,在该矿还是史无前例的。 笔者采访矿长任守中时,他说出了心里话,“安全工作宁左勿右,怎么抓都不过分,怎么严都不算严,安全上你不痛下决心,结果肯定让你非常痛心。”8月下旬,该矿党政联合下文,对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做出了新的规定。这项规定由纪委、组织部、调度室、安质科监督执行,它的突出特点就是“严”与“重”,违反此规定者,轻者被重罚,重者被免职。除了免职的款项,新制度还规定:值班24小时在岗,调度值班24小时在调度值班室,轮流吃饭,否则按脱岗论处;值班实行本人三签到(接班、班中、交班),准点进行,严禁代签,迟签10分钟的,罚款50元,代签的双方各罚款50元,没签到视同脱岗;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严禁参加娱乐活动,违者罚款200元。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进行,与工人同上同下,一班三汇报,少汇报一次,罚款100元,未按指定路线跟班的,罚款100元,晚下井或早升井的,罚款200元;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在井下填写带班交班记录,不在井下填写的,罚款100元。 新制度实施以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包括跟班队长)个个小心谨慎,模范遵守制度,不敢越雷池一步,井下工人对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感受最深,炮采队职工在班中聚餐的时候,议论的最多的还是领导值班带班。职工郝春杰感叹到:“领导们能在工作面守一班真难得,有的科长还帮助攉煤、扶柱子,和大伙打成一片,这种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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