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兆:黑矿主年盗采煤价值“10亿元”的背后 | |||
煤炭资讯网 | 2008-9-15 9:46:11 一事一议 | ||
在陕西蒲城、白水、韩城等煤炭“黑腰带”上,一些被业内人称为“黑口子”的黑煤井盗采猖獗。记者日前跟随“中国矿山安全万里行”人员,对关中各地煤矿明察暗访时发现,一条“黑煤炭”利益链上紧系的各色人等,正在肆无忌惮地吞噬国家的煤炭资源,迅速成为靠掠夺国有矿产资源而暴发的千万元、亿万元户。仅在渭南的白水、韩城一带,黑煤井就有40—50个,年盗采煤炭180—250万吨,价值10亿元人民币(2008年9月6日《银川晚报》)。 众所周知,煤炭等矿产资源为国家和全体国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煤炭资源的偷挖盗采都属于犯罪行为,都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肆意侵犯和损害。但是,如此鲜明而又昭然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渭南等地竟然愈演愈烈“如火如荼”。而整治行动却软弱无力,收效甚微,令人徒呼奈何。盗采国有煤炭资源,可不像公交车上小毛贼偷窃的钱包那样易于隐匿。黑煤井涉及生产、运输、销售、动力保障、生活供应等一系列环节,以及人来车往和进进出出,那动静、阵势、规模都非同寻常。无论白天黑夜,其存在本身和盗采行为都难以遮掩。只要施展铁腕敢动真格,岂有“管不了、管不住”之理?因而这疯狂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背后附着的东西,值得人们高度关注。
首先是盗采者的私欲膨胀,为所欲为。黑煤主们为了快速暴富,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统统视如无物,惟余对金钱的贪婪和追逐,因而肆无忌惮地狂盗属于全民所有的必威手机登陆在线网页
资源。他们只须付出低廉的生产成本,其余全是利润,通常情况下一天就能赚10万元。花几十万元买个黑煤井,几天就能收回投资。有的黑矿主说:盗采煤的暴利比贩毒还高,又没什么风险,不干是傻子!
其次是金钱开路和有保护伞庇荫。通过盗采国家煤炭的犯罪而富起来的黑煤主十分嚣张:“啥税费没有,只挖几个晚上,一辆高级小轿车的钱就有了。现在不是担心卖价,而是担心没有煤。拉煤的车都排着长队,交预付款少的要等一、两个星期。上面来人了,‘喂几口’就行了,只要不出安全事故,上面也睁一眼闭一眼。”从黑煤主的自我炫耀中,反衬出管理的无力和整治的无效。被收买繁荣管理者有的不再闻问,有的成为保护伞。
另外是地方官员违法乱纪、腐化堕落。有些官员或者收受贿赂、自甘沉沦后沆瀣一气,或者参股分红同黑煤主结成利益共同体,或者干脆自己幕后操纵,由家人亲属出面开办黑煤矿牟利。身负对国有资源和人民根本利益保护之责的官员,反而成了盗采国家煤炭的帮凶和主犯,又怎能指望他们去打击黑煤矿主呢?
放眼观之。悍然蔑法、猖狂盗掠的黑煤主们不仅存在于渭南的白水、韩城一带,陕西的延安、宝鸡、榆林等产煤区也有其魅影。就全国的煤矿,包括铁矿、铜矿、金矿、磷矿、石灰矿等所有矿产资源在内皆不能幸免,几乎都有黑矿主在盗采滥挖,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这些劫掠矿产资源而肥的蟊贼和蛀虫们,每年要造成国家多少个“10亿元”的损失?黑煤主不择手段的惟利是图,还导致事故频发形成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已造成178人死亡、发生于9月8日山西临汾的尾矿库溃坝恶性事故,实际上就是黑矿主非法开采一心捞钱,无视安全的恶果。
黑矿主的偷采盗挖除了直接地糟踏资源、破坏环境,还导致社会道德下滑、法律失效、风气窳败、价值劣变,加剧所得不公等诸多恶果。毋庸置疑,这种疯狂盗采和掠夺国有资源的乱象,能否得到有效的治理和遏制,既是衡量经济秩序如何的一个标志,也关系到社会秩序能否安定、法治秩序之是否清明。在更为关键和根本的意义上说,是对有关地方政府管理效率、行政力,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严峻检测和考验。切勿再掉以轻心,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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