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一煤矿非法开采 村民维权反被判赔130多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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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9-13 11:06:11焦点话题 | ||
陕西横山县一处煤矿非法越界开采,掏空了村庄地下的土地,造成土地陷裂、房屋裂缝、泉水断流。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村民却被县法院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为由判赔800万。 煤矿开采引起地面房屋开裂 慕中山村位于横山县韩岔乡境内,这里地处深山,交通闭塞,是一个典型的黄土高原村落。从2003年起,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却被当地一私人经营的东方红煤矿的越界开采打乱。 2003年,因煤矿开采引起地上部分房屋开裂,东方红煤矿不仅和当时受害的慕中山村西洼村民小组签订了调解协议,而且还与尚未受到影响的另外两个村民小组也签了同样的调解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甲方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可能会对乙方的住宅、水井及辅助设施造成损坏,为此进行一次性补偿,每个村民小组补偿金额由19.8万到29.6万不等。就在这个时候,村民们却发现,自己赖以生存的水源正在逐渐枯竭。面对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愤怒的慕中山村村民不断找东方红煤矿论理,然而,矿上以双方签过一次性补偿协议为由,将村民拒之门外,双方为此发生了多次冲突。 横山县矿管局长马玉林告诉记者:“从2003年起,我们就规定,只要这个村子有四五户人居住,村子底下是严禁进去的。去年测的结果是这个村子底下采空了。我们调查后发现,不仅慕中山村地下被采空,而且支撑村庄的保安煤柱也遭到了破坏。” 村民维权被判天价赔付 记者了解到,在2006年和2007年,针对东方红煤矿的越界开采行为,横山县矿管局曾经勒令矿上停产整顿,但短暂的整顿并没有挡住煤矿的违法行为,之后,越界开采愈演愈烈!横山县矿管局竟表示在管理上已尽力了。 村民无奈只好阻挡煤矿的开采,没想到东方红煤矿把阻挡煤矿生产的7位村民代表白成凯、薛亚军等人告上了法庭。 横山县法院调查后认为:东方红煤矿虽然在2006年和2007年有过越界开采行为,但后来经过整顿,已停止了越界开采,所以它的采矿行为属合法的生产经营,应受法律保护。法院据此判决,7 位村民代表赔偿东方红煤矿停产损失费每天20055.92元,总计达 800多万元。7名村民代表不服,又上诉至榆林中院,榆林中院基本维持了横山县法院的判决,只是将赔偿金额由原来的每天两万多元降为每天赔偿3281.09元,总计 130多万元。 两级法院的判决都基于东方红煤矿是在合法经营,所以才判决7位村民赔偿130多万元的停产损失费,然而,仔细调查后,记者还是发现了问题。从判决书上看,7位村民代表是从2007年6月16日起开始阻挡东方红煤矿生产,而2007年9月,榆林市榆神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作出的《影响评价》里却清楚地写着:东方红煤矿北四巷和南二巷以东开采已越出井田边界。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东方红煤矿的营业执照2006年11月就已经到期,之后再也没有进行年检。 记者就此问题两次前往横山县法院进行采访,均遭到拒绝。耐人寻味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胜了官司的东方红煤矿董事长尚建军又同意拿出290万元对慕中山村120户村民进行搬迁。据陕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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