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芹: 头脑隐患亦须排查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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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8-8-30 16:00:36一事一议 | ||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今年以来,煤炭企业各单位相继开展安全征文、警示教育巡回展、电视抢答赛、建言献策等一系列安全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干部职工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这句讲话,指出了2008“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排查治理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目前,煤炭企业各单位都在采取积极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大力气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隐患排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有一个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思考,那就是:企业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投入了充分的精力、提供了足够的资金、创造了的过硬的环境,有的职工却产生一种思想误区,认为进入了单位精心打造的“保险箱”,工作生活安全准保万无一失,至于安全隐患治理,那是单位领导和群监员、安监员、青安岗员、哨兵们的事,与个人关系不大。其实不然。
对于煤炭企业来说,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级领导、部门的头等大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体,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受益者,同时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实施者、贯彻者。近年来,煤炭企业把安全发展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其根本目的就在于抓好“人”的安全管理,促进职工行为本质安全化。在这一点上,还有很多职工认识不够,把安全隐患排查当成领导和安全检查员们的事,总认为自己把领导安排的工作干好就行了,用不着管那么多。这种“头脑隐患”如果不彻底消除,事故的土壤就会存在并滋生出更多的隐患,一旦时机成熟,安全事故就会找上门来。“头脑隐患”的表现有很多种,比如:为图一时便利,把规则抛到一边违章作业;比如,明明发现了隐患,却不当回事,到头来“小洞不补,大洞受苦”;再比如,隐患排除了,便觉一劳永逸,谁知新的隐患又以新的形式卷土重来,等等。可见,消除“头脑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同样不容忽视。
那么,怎样才能消除“头脑隐患”呢?答案是“责任”二字。这里所说的责任,不是责任考核体系,也不是责任规章制度,更不是责任奖惩机制,而是一种以安全为己任的思想,一种视自己为安全生产主宰的观念,更是一种把隐患排查治理放在道德的天平上去衡量的精神境界。具体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就是要把确保自身安全、维护他人平安时刻放在心上,把追究小问题、小隐患同解决大问题、治理大隐患一样对待,将安全隐患消匿于无形;就是要用责任心来捍卫工作和生活中的安全,随时排除身边的一切安全隐患,使自己、同事和家人远离事故伤害;就是要树立个人“小安全”,企业才“大安全”的思想,积极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来,彻底消除隐患死角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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