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2009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
|||
煤炭资讯网 | 2008-8-29 21:20:23煤矿院校 | ||
一、单位简介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煤炭系统从事煤与煤层气资源勘探、煤矿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大型科研机构。1999年随煤科总院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归国资委管理,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93年,在国家科委考察评估的全国4871个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中进入300强,并位居地质普查与勘探业第一名。 西安研究院现有职工总数780余人,其中研究员46人,高级工程师129人。西安研究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科研和技术开发队伍,具有一批先进的技术装备及分析测试仪器,科技实力雄厚。主要从事煤与煤层气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技术与工艺、岩土工程、环境工程、煤层气资源评价与开发等专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产品研发与生产,以及工程承包业务,其专业范围基本涵盖了煤田地质勘探与煤矿地质安全业的主要专业与技术领域。建院50多年来,西安研究院坚持科技创新,一直是煤炭行业科技发展的主力军之一,为煤炭行业的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50多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66项,在煤田地质、煤矿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煤田地球物理勘探、煤田钻探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技术推广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水平的开创性成果,有19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及省部等科技奖励。与此同时,西安院积极参与国际科技活动,已与20多个国家的有关机构和专家建立了良好合作交流关系。 西安研究院下设地质研究所、水文地质研究所、钻探技术研究所、钻探机具研究所、地震研究所、电法研究所、物探仪器研究所、工程研究所、环境保护等研究所、钻探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及陕西罗克岩土工程公司。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勘探设备检测检验中心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矿山水灾事故预防与鉴定分析中心、国家矿山救援中心矿山水害防治救援技术研究分中心的挂靠单位;设有煤田地质矿井地质和地质勘探技术与设备、煤层气基础与工程地质等3个国家煤炭工业重点科学研究实验室。 西安研究院主要研究与开发领域有:煤田地质与矿井地质、煤与煤层气资源评价、勘探与开发,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矿井水害防治、钻探机具研制与生产、近水平孔定向钻进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物探勘查与仪器研制、岩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治理等。西安研究院编辑出版的科技期刊《煤田地质与勘探》,向国、内外发行,荣获全国优秀煤炭科技期刊二等奖,并入选全国核心科技期刊。 西安研究院是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煤田地质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水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2000年10月成立的西安水资源协会也设在西安研究院。西安研究院也是中国煤炭标准化委员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地质协会、中国古生物协会、全国地层委员会、陕西地球物理勘探学会、矿井地质委员会等10余个全国性地方学术团体的理事或会员单位。 西安研究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79年和1993年批准的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有博士学位授予专业1个(矿产普查与勘探),硕士学位授予专业3个(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26人。 欢迎有志从事煤田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钻探机具、地球物理勘探、岩土工程、环境工程等研究事业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优秀在职科技人员,报考我院研究生。 二、目录说明 1.凡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科技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毕业后留我院工作。 2.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在复试中进行。 3.本院招生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报名、复试等程序与西安研究院人事处联系。 4.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83306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北路52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部门:人事处 电 话:029-87862233 联 系 人:黄侠 email:huangjyk@pub.xaonline.com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煤炭系统从事煤与煤层气资源勘探、煤矿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大型科研机构。50多年来,西安研究院在煤田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机具、岩土工程、环境工程、资源开发等领域进行了大量地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99年随煤科总院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归国资委管理,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93年,在国家科委考察评估的全国4871个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中进入300强,并位居地质普查与勘探业第一名。 1.我院2009年博士生为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31日;报名地址:院人事处,报名时考生须持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费壹佰元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方可报考;考试地点:院人事处。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只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博士研究生,博士毕业后留我院工作。 3.招生专业:矿产普查与勘探。 4.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3年12月26日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成立。欢迎有志从事煤田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探矿机械与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研究的博士研究生进入我站工作。
|